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SIPRI)推出的2005至2009年军火贸易报告称,德国跃居全球第三大军火出口国,仅次于美国和俄罗斯,并向中国提供了军火产品。
报告称,俄罗斯是中国最大的军火供应国,占中国武器进口的89%。法国和乌克兰分列第二和第三位。法国所占比例为3%,提供产品包括经法国公司许可在中国生产的用于直升机以及战舰引擎的元件等。这些协议是上世纪70年代达成的。
IPRI专家维泽曼介绍说:"德国向中国提供的几乎全部都是用于战舰和军车引擎的元件。其中绝大部分是经德国授权许可在中国生产的。这些协议基本上是早在上世纪七十年代达成的。"
1989年后,欧盟宣布对中国实施武器禁运。针对法国和德国这两个欧盟国家也向中国出口武器,维泽曼解释说,这一武器禁运规定更多是一种政治象征,因为并没有制定明确的禁运清单:"1989年欧盟对中国制定的武器禁运,可以说只有这么一句话而已,并没有具体规定哪些武器、以及在何种条件下禁止向中国出口。"
多年以来,欧盟对华武器禁运的规定从未更新过,始终没有具体内容。欧盟成员国对这一规定的看法也有很大分歧。一些国家认为,只有爆炸品,如炸弹和导弹属于禁运之列。另一些国家认为,宣布实施禁运之前就已达成的协议不应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