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布今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
记者从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获悉,7月16日,海南省发布《2007年度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显示,2007年我省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限为15%。
据介绍,《2007年度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意见》是根据2006年我省经济发展完成情况和工资收入分配现状,以及2007年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并结合就业等方面的情况,为保证企业职工的实际工资水平随着经济效益提高,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省政府批准后发布的。
2007年海南省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这是我省2007年职工平均货币工资的基本调控目标,对生产正常、经济效益稳定的企业,可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与工会或职代会协商后,按这个幅度安排本年度工资增长。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限为15%。对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高的企业,可适当提高工资增长幅度,但一般不超过15%,以确保2007年全省企业平均工资增长在基准线以内。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线为实际平均工资零增长或负增长,但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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