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市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2007-09-12 11:31:04 来源:闽北日报 中国鞋网 http://shoes.efef.com.cn/
9月10日,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福建省的通知,从8月起,南平市月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在原来基础上均有较大幅度提高。
据了解,最低工资标准是根据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的。
今年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分五档执行,闽北十个县(市、区)分属第四和第五档。其中,延平、邵武、武夷山月最低工资标准为570元,建瓯、建阳、顺昌、浦城等其他县(市)为480元。相比去年,延平区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了90元,调整幅度最大的是邵武市和武夷山市,比去年整整提高了170元。在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方面,去年,我市只有延平区列入标准制定的范畴,而今年则扩大至所有县市城区。延平、邵武、武夷山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5元;建瓯、建阳、顺昌等其他县(市)为4.7元。
中国鞋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第一时间与我们联系,谢谢!也欢迎各企业投稿,投稿请Email至:403138580@qq.com
- 上一篇:我国着力缩小城乡教师收入差距
- 下一篇:富士康的工人加班费该由谁来支付?
我要评论:(已有0条评论,共0人参与)
你好,请你先登录或者注册!!!
登录
注册
匿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