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招聘放缓 人事外包转热
针对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企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求影响降到最小......
上海一家大型民企人力资源总监赵小姐这几天相当忙,老总昨天终于通过她准备了3个月的年底前与合同到期员工续签的紧急调整方案,要点是改签一年为签三年。在制订明年开始的用工策略之前,她已连续听了五次有关新《劳动合同法》的解析讲座,希望让公司的人力资源体系进一步正规和成熟。
【记者调查】
企业观望放缓招聘脚步
据了解,因为新《劳动合同法》实施解释说明尚未出台,目前上海企业中正式就此进行大规模用人策略体系调整的企业并不多。
对于11月、12月签合同的员工,有些公司采取了临时应对策略。比如赵小姐在咨询过相关专家后,就将与员工签约一年调整为签约三年,这样到2010年再续签时,才算首次应用2008年出台新法的合同,将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时限延后。但这种做法也加大了企业的前期评估风险,促使她寻求更优良的评价系统与沟通方式。她还在拟订年度人力资源状况时,专门注明有多少员工是在新法中首度试用。
启蒙人才有限公司张总近期发现,不少企业都对招人一事持观望暂缓态度,希望等到相关解释条例颁布后再行决策,也有不少企业目前正依据新法对原有人力资源体系中一些不规范之处进行调整。
今年9月,深圳华为让工作满8年的员工请辞又竞聘,这一举动成了最近人力资源经理热议的话题。不过大多数受调查的人力资源经理表示,争论某一家企业举措是非的意义并不大,这或许只是企业临时的紧急应对机制或企业内部激励调整的方式,需要关注的是新法实施后该怎么去做,怎样才是标准,“企业希望留住人才,我们目前最急于调整的应该是心态和相关法律知识的补充。”
企业家参加培训积极应对
某IT公司汪总最近请来法律专家,为全体员工上了一次针对新《劳动合同法》的解析课,与此同时,中华英才网等人才机构也已连续数月举办此类讲座,几乎每场都爆满。
据悉,目前此类与新《劳动合同法》有关的培训,不管付费还是免费,几乎都门庭若市。大家希望能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就日后可能发生的相关问题提前准备好应对机制,讲座上提出的问题大多集中在试用期问题、补偿金算法、如何界定合同期以及无固定期限合同等热点问题。
在资深人力资源专家邹羽看来,用人风险的防范一直是企业必须研究的课题,最近培训越来越火热,咨询热线也应接不暇,足以反映人力资源管理者们对法律法规的重视程度。
他表示,目前企业中最常见的心态有三种,一种是试验,比如内部协商试行方案,另一种是观望,等到具体解释方法出台再调整,还有一种则是比较迷惘。
就总体而言,以前不少人力资源管理者把自己定位在执行层面,而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促使他们发挥主动性,越来越多的公司举办研讨会、课程班,学习法律,同时也从精神上“催熟”,让他们建立起心理预防机制,这些都能让人力资源体系进一步规范和成熟,是一种良性发展。
【趋势分析】
大学生求职或受影响
在上海财大就业办主任谭予絮看来,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应届大学生求职在起初阶段可能受到一些影响。
新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俗称的“终身合同”。由于使用应届生本身总会存在一定“风险”,新人未必能胜任企业长期需要,因此在应届生和具有一定工作资历的“熟手”之间,企业为收获最大效益,更愿意与后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更倾向于选择后者。另外,应届大学生刚刚工作,对单位的认同度和忠诚度尚须培养,也会使企业在考虑新进人员时更慎重,大学生求职的不确定性因此增加。
赵小姐等企业人事经理也表示,因为试用期限的关系,公司正考虑和几所高校建立实习基地,在为大学生提供更多实习机会的同时,也为企业减少因试用期问题带来的麻烦。
人事外包管理费上升
由于对新《劳动合同法》仍处于学习阶段,不少企业纷纷考虑选择人事外包,相关费用也水涨船高。赵小姐接洽的某人事外包公司,从9月到现在仅外来员工每人每月的管理费就从30元上涨到60元。考虑到成本,赵小姐决定放弃。
上海人才中介行业协会朱庆阳秘书长表示,企业面对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调整相应用工策略是正常行为,人事外包在国外是很成熟的产品,国内的发展势头也很好,在新《劳动合同法》下,企业选用或使用外包有利于正常运作,新法的出台也能促使其国内市场更正规化。而邹羽则认为,人事外包业务本来就在不断递增中,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更会催生其市场份额。此类业务省力省时,很多公司也用它来规避风险;弊端则是由于采用固定的规范化程序,难免会缺失公司文化或人情味,所以一定要合理利用,自身不具实力筹备或条件紧急的项目式不妨选择外包,但企业也不能忽略建立一套完整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来支撑公司文化。
■专家建议 尽快出台新法解释条例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少相关人士都呼吁希望新《劳动合同法》的解释条例尽快出台。而据市人事部门有关人士介绍,目前阶段仍应以学习新《劳动合同法》为主,企业不妨对照该法,进一步检查、规范原有的用人制度,为新法明年一月的正式实施做好准备。
■相关链接 半数网民:“华为”是规避风险
从今年9月底起,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安排7000多名工作满8年的老员工自愿离职,随后竞聘上岗,职位和待遇基本不变,惟一变化就是再次签署的劳动合同。有不少专家认为,这是华为在规避新《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合同条款,是一场博弈。
在新浪网对华为事件的调查中,有50.2%的网民投票认为华为此举目的是规避新《劳动合同法》,为少数人谋求更大的利益,33.6%认为这是清洗沉淀层,焕发企业活力,也有16.3%的票数认为“不好说,企业也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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