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知错能改 善莫大焉
5月12日发生的汶川大地震把万科与王石也推向了“震中”。
面对汶川大地震带给四川人民的浩劫,全国人民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爱心与凝聚力。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中华大地上演了一曲“爱的奉献”。这其中,上市公司的捐赚行为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中国平安捐款3500万元,其中追加捐赠的3000万元用于重灾区汶川县、北川县所有小学的重建及修缮工作;中国人寿捐款1600万元,同时表示将全面收养此次“地震孤儿”;此外,工商银行捐赠了8726万元;建设银行捐赠了6473万元;中国银行捐赠了6400万元;交通银行捐赠了4500万元……透过这一笔笔的大额捐款,人们看到了一家家上市公司情系灾区人民的心。
但也有不和谐的声音。比如,万科A,这家房地产行业的老大哥,去年销售额排名内地第一,超过523亿元,净利超过48亿元,但在汶川大地震后的捐款中,只是捐出了200万元的善款,与其所处的行业老大的地位明显不符。所以,万科捐款的消息出来后,即受到网民及媒体方面的质疑。而面对质疑,万科董事长王石辩称,万科捐出的200万是合适的。王石认为:中国是个灾害频发的国家,赈灾慈善活动是个常态,企业的捐赠活动应该可持续,而不成为负担。此外,王石还透露,万科对集团内部慈善的募捐活动中,有条提示:每次募捐,普通员工的捐款以10元为限。其意就是不要让慈善成为负担。正是基于王石的这番辩护,网民们被激怒了,王石与万科因此被推向了震中,成为网民与媒体炮轰的对象。
如果不是名人与名企,如果不是公众人物与公众公司,王石的观点与万科的做法未尝不是正确的。因为从献爱心的角度来看,确实是不能以金额的多少来作标准衡量的。没有人也没有任何部门可以强制别人或别的企业必须捐款多少,哪怕就是在汶川大地震这样的大灾难面前,也没有人能够这样做。
但既然是名人、名企;既然是公众人物与公众公司,那么在捐赠的问题上,就不能那么简单地来看待捐赠问题了。你不仅要献爱心,而且你奉献的这份爱心必须是尽力而为,而且还要接受社会的评判,所谓公道自在人心,也就是表现在世人的评说上了。不仅如此,作为名人、名企,公众人物与公众公司来说,你在奉献爱心的同时,也是在为社会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那份责任。特别是在汶川大地震这种国难当头的情况下,不要说尽力而为的捐款不会成为一种负担;就算捐款再多一些,给个人给企业带来了些许的负担,那也是在履行一种社会责任,是一种“大爱”,是为国分忧的一种表现。因此,在汶川大地震这种巨大灾难面前,王石的“200万元合适论”,“慈善负担论”以及“10元捐款论”遭到国人的炮轰是理所当然的。王石与万科也因此在汶川大地震面前摇摇欲坠。
所以,为了王石以及他的万科大厦不在汶川大地震面前坍蹋,王石与万科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改正错误。实际上,万科也正是这样做的。5月20日晚,万科A发布关于参与四川地震灾区灾后安置及恢复重建工作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称,公司将在净支出额度人民币一亿元以内参与灾区重建工作,该项工作为纯公益性质,不涉及任何商业性(包括微利项目)的开发。应该说这是一种典型“王石式”的慈善活动,它与人们通常的捐赠方式不同,这种“王石式”的慈善甚至不乏抢占市场之意,但只要是对灾区人民有利,对灾区重建有利,人们还是应该要表示欢迎。而作为“商人王石”来说,抢占市场也没有错。只要王石与万科确实是为灾区人民做了力所能及的事情,那么在慈善方式上,人们没有必要再进行过多的指责。在汶川大地震这样的大灾难面前,王石与万科能做到知错能改,这本身就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情,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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