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老总年薪48万 李荣融称“适当”
对于社会上关于央企负责人年薪过高的议论,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8月1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并不认可,他说:“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是适当的。”李荣融说,中央企业不是在真空中,它恰恰是在市场竞争中。国资委成立之前,有人批评说国有企业是个培训班,培训了人才都跑到民营企业、三资企业去了。国资委成立以后注意到这个问题,央企的领导人的收入一定要跟市场相适应。据李荣融介绍,2004年央企负责人的平均年薪是35万,2005年是43万,2006年是47.8万元。据统计,2004年到2006年,央企的利润年均增长是36.7%,央企负责人薪酬总额平均年增长14.84%,央企职工的年均收入增长是15.3%。李荣融强调,上市公司领导人的薪酬,是由董事会决定的,不是国资委决定的。
坐在国资委主任的位置上,李荣融替央企老总说话是可以理解的,但实在说,李不应回应这个问题,就是回应,也不应该如此简单地回应,这样效果不好。实际情况是如此的复杂,比如,相当的一部分央企带有垄断性质,其效益如何就是“在市场竞争中”实现的?再比如,央企老总的 “工资基本不动”,灰色收入如何计算?特别不应该强调“上市公司领导人的薪酬,是由董事会决定的,不是国资委决定的”,谁都知道,在国有股独大的上市公司里,国企老板的薪酬并不是董事会定的,而国资委的推托是万万没道理的。如果真想向人民有个交代,1500多名央企负责人,把每人的薪酬公布吧。现在央企、国企的经营状况差异很大,有的企业已经进入了世界500强,有的企业却苟延残喘员工下岗,让大家看看吧,谁享有的薪酬毫无愧色?央企、国企老板算半个官员,不大应该享有隐私权的。想必央企、国企先就反了:那些完全的、纯粹的官员还没公布自己的收入呢,凭什么让我们这些半官员公布?所以,李荣融实在没必要招惹这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