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3亿应急资金帮扶企业
受金融海啸影响,我省财政暂安排3亿元让龙头企业应急。根据省经贸委、省财政厅近日出台的细则,记者昨日了解到,省级企业资金链应急保障周转资金,是指向因一时不能按时还贷可能诱发资金链断裂的省工业龙头企业提供应急还贷的资金,以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和提供短期保障,我省暂安排3亿元,由省财政直接拨入省财政厅和省经贸委设立的共管财政专户,专款专用。
据了解,企业使用省级周转资金不收资金占用费和手续费等费用。其申请对象为省政府确定的年度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需要采取临时措施的省内关联性强的工业龙头企业,各设区市政府或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受理本地区本部门省级周转资金的申请。
根据省经贸委、省财政厅联合出台的省级企业资金链应急保障周转资金运行机制暂行办法,申请省级周转资金的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无法如期还清的贷款额不超过企业总贷款余额的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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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今年鼓励四种对外投资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外经贸厅获悉,我省2009年将大力推动企业“走出去”拓展新空间,鼓励和扶持企业发展贸易带动型、资源开发型、技术合作型和产业集聚型等四种对外投资。
据了解,2009年,我省将进一步转变对外投资方式,鼓励企业发展贸易带动型的对外投资,包括鼓励贸易企业从产品输出向资本输出、技术输出和品牌输出等投资进入方式转变,鼓励和引导其在主要贸易国构建自主营销贸易平台,构筑产品价值的增值链;引导易受贸易壁垒影响的纺织、服装、鞋帽、家电、建材等企业到与出口市场有贸易特惠安排的国家投资建厂,实现原产地多元化,逐步建立一批境外贸易营销网络和加工贸易生产基地。
同时,外经贸部门也鼓励企业发展资源开发型的对外投资,省外经贸厅与省财政厅今年联合制订了《福建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我省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给予财政资金扶持,具体包括境外加工贸易,境外资源开发,境外贸易网点,境外农、林和渔业合作,境外高新技术研发平台,对外设计咨询,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承包工程以及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