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鞋常识]买鞋别被“忽悠”了
2005-08-03 08:33:48 来源: 中国鞋网 http://shoes.efef.com.cn/
记者获悉,经初步统计,在鞍山市消协今年以来接到的所有投诉中,48%与鞋有关。
违规收取折旧费
在调查中,消协人士发现在被调查的13户商家中,有4户商家在给消费者换货时收取每天0.5%的折旧费,在退货(退款)中竟然有90%的商家收取折旧费。
而去年8月正式施行的《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中明确指出,经营者按照包修、包换、包退规定或者约定承担退货责任的,应当按照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不得收取折旧费;承担更换责任的,也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的,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的,经营者应当予以退货,不得收取折旧费。目前多数鞋业经营者收取折旧费的行为已经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卖“处理品”不明说
在以往接受的关于鞋类商品的投诉中,消协人士多次发现了这样的情况:在仔细查看了相关票据后,发现这双鞋根本不在“三包”范围内。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多是商家在销售过程中没有把注意事项向消费者阐述清楚。此次调查中,消协人士发现有商家在销售处理品时,没有在柜台明显位置悬挂或张贴明显标志,在向消费者介绍商品时也不做特殊说明,只在发票等票据的一角上印有“处理品”字样,可消费者如果不仔细查看,根本不容易发现,处理品就是被明确规定不在“三包”范围内的商品。
找不着那双便宜鞋
过去不少消费者在买鞋时,经常被店外张贴的各种宣传语所吸引,但消协人士指出,部分宣传语也是不平等条款的“成员”。例如,有一些鞋店打出了“×元起价”等宣传语,不到十元钱的价格确实吸引了不少消费者走进店中,可消协人士进到店里仔细找了一圈,也没发现有这种低价格的鞋。询问服务员才知道,这种价格非常低的鞋是婴幼儿鞋,现在已经卖没了。消协人士指出,类似这种店外宣传给消费者造成了不小的误导。
鞍山市消协秘书长梅春发介绍,针对这些不平等条款,市消协将召集主要鞋类商品经营者,通报消协的调查结果,让存在问题的商家限期改正和撤换那些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平等条款,同时加大力度向商家宣传有关规定。此外,提醒广大消费者买鞋时一定要选好、看好、试好,购买前货比三家,掏钱之前要双脚试穿,不要只听商家的口头承诺,要把对自己有用的条款都写到信誉卡上。发现问题一定要尽快找商家协商,协商不成要立即找相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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