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职工不规范辞职的原则和方法
2005-10-14 08:49:28 来源: 中国鞋网 http://shoes.efef.com.cn/
员工不规范辞职有三种情形:一是职工向企业递交了辞职报告书后,随即离开企业;二是职工向企业递交辞职报告,正常工作不满30天且未得到企业同意而离开企业;三是职工向企业口头提出辞职要求或宣布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离开企业。有关的劳动法规对职工的辞职行为设定了形式条件和时间,而职工应当以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的方式通知企业且此通知最晚也应当是在离开企业之前30日为企业所收悉。
针对职工不规范行使辞职权的行为,企业可以采取的正确处理方法有下列五种:
一、接受不规范辞职职工的辞职要求,以书面形式对该职工的辞职报告作出答复,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同时明确表示要求该职工按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支付标准支付违约金,并可不支付该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认定不规范辞职职工不来企业上班的行为为旷工。国有企业向该职工发出限期返回通知,如期满不归,按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8条规定给予除名处理。非国有企业依据企业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中的相关规定以该职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并可不支付该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三、认定不规范辞职职工的行为属于擅自离职,依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或本企业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作出对该职工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和除名以外的其他处理的决定,如决定给予行政处分、一次性经济处罚等。
四、向不规范辞职职工发出通知,要求其回企业上班,继续严格履行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各项劳动义务。如果该职工拒不改正,可停发其不上班期间的工资并停缴社会保险费。
五、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诉,以不规范辞职职工不愿在本企业工作,离开本企业致使劳动合同实际已无法继续履行为由,请求裁决双方劳动关系解除,由该职工按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支付标准向企业支付违约金。而企业可不支付该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如果职工的不规范辞职行为本身给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则企业可采取前述五种处理方法之一的同时,根据本企业实际损失,追究不规范辞职职工的赔偿责任。
企业在进行内部人事管理的过程中,一方面应当严格执行《劳动法》的规定,尊重职工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对职工不规范辞职行为应当正确对待,在做好教育工作的同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维护好职工与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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