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消防法规两鞋厂被处罚
2005-10-22 08:56:51 来源: 中国鞋网 http://shoes.efef.com.cn/
本报讯 昨日,晋江内坑派出所依法对违反消防法规的两家鞋厂作出行政处罚。
这两家鞋厂分别是内坑镇的特尔鞋厂和恒川鞋厂。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特尔鞋厂三楼至二楼消防疏散通道堵塞,一、二、三楼均没有消火栓、灭火器,无防火门,生产车间与仓库货物混合,二楼升降机(货梯)无防护栏;恒川鞋厂存在一、二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均阻塞,无配备灭火器或配备数量不足,无配置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火灾隐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福建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晋江内坑派出所分别对两个单位处以罚款9000元、单位法人代表处以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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