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出台《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实施意见》鼓励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作用
江西省出台《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
技术人员作用的实施意见》鼓励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作用
根据中央组织部、宣传部、国家人事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的有关精神,日前,江西省人事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等七部门,结合江西省实际联合制定了实施意见,从五大方面就进一步发挥江西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做出具体规定。
《意见》指出,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重要意义。要大力支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老专家进一步发挥在经济建设和科技进步中的服务、推动作用和培养教育下一代中的示范、教育作用。在重大工程立项、重要政策制定等方面组织专家咨询时,可聘请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社会声望的离退休专家参加决策咨询。
《意见》明确,要继续实行专家返聘制度。对于专业性强、人才紧缺的行业和领域,根据工作需要,可采取专项活动聘请、项目聘请、短期聘请等多种方式,聘请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老专家从事医疗卫生、科学研究、农业开发、科技扶贫、技术承包等符合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特点的工作。符合条件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受聘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请和承担科技计划项目。
《意见》要求,建立和完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凡符合条件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取得证书者按照规定登记注册。鼓励建立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性人才市场,为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作用牵线搭桥。
《意见》还就应聘期间,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享受原离退休费和生活福利待遇、聘用合同的签订以及工伤保险等问题都做了明确规定,确保维护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利益。
江西省人事厅
二00六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