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鞋有问题 可直接找质监
2006-03-04 17:54:06 来源:华商报 中国鞋网 http://shoes.efef.com.cn/
本报讯(记者 张莉)鞋类“三包”规定已实施多年,很多消费者通过这一规定讨回了公道,维护了自己的正当权益。昨日,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西安市新修订的鞋类“三包”规定,新规自2006年3月15日起施行,施行之日起旧规即废除。
为了进一步完善《西安市鞋类质量三包规定》的各项条款,使之更加明确、合理、公正,西安市质监局近期对《西安市鞋类质量三包规定》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新规定专门在最后注明“本规定解释权属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这是因为有消费者反映,在原来“三包”规定执行的过程中,遇到纠纷时,商家和厂家总是互相推诿,不给消费者解决实际问题,让消费者跑冤枉路。新规定执行后,遇到此类问题,消费者可直接反映到质监局或相关质监部门,由质监部门确定责任的归属问题。
附:新《西安市鞋类质量三包规定》
1.皮质鞋三包期为三个月。配皮鞋、童皮质鞋的三包期为两个月。非皮质鞋的三包期为一个月。
2.从购买之日起:一周内出现帮面裂浆、掉漆、开胶;15天覆膜皮鞋覆膜层裂开;一个月内出现鞋底、帮面断裂者给予退换。三个月内出现鞋底、内网跟、帮面、帮脚断裂、严重泛硝、前帮严重松面、主跟或包头严重变形者给予更换。
3.一个月内出现帮面裂浆、掉漆、明显变色(特殊皮除外)、鞋里磨破、鞋口开裂、围条断裂者,一次性作价处理;三个月内出现掉跟、断跟、开胶、开线、装饰件损坏或脱落、勾心太软或断裂、鞋内突出钉尖者给予免费修理,第二次出现开胶、开线者,修好后一次性作价处理。
4.符合更换条件不愿更换同品牌同号型,而要求退货者,收取折旧费;无同品牌同号型的给予退货。
5.每次本市修理不超过七天,外地修理不超过一个月,超过时间不能修好者给予退换。
6.折旧费自购买之日起,按原价每日0.4%计算;一次性作价处理者退原价的30%;一周内鞋里明显脱色者退原价的10%。
7.下列情况不实行三包:穿用或保管不当而损坏的;已标明“处理品”、“等外品”的;无购物凭证的;超过三包期限的;自行修理或拆动的。
8.本规定解释权属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了进一步完善《西安市鞋类质量三包规定》的各项条款,使之更加明确、合理、公正,西安市质监局近期对《西安市鞋类质量三包规定》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新规定专门在最后注明“本规定解释权属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这是因为有消费者反映,在原来“三包”规定执行的过程中,遇到纠纷时,商家和厂家总是互相推诿,不给消费者解决实际问题,让消费者跑冤枉路。新规定执行后,遇到此类问题,消费者可直接反映到质监局或相关质监部门,由质监部门确定责任的归属问题。
附:新《西安市鞋类质量三包规定》
1.皮质鞋三包期为三个月。配皮鞋、童皮质鞋的三包期为两个月。非皮质鞋的三包期为一个月。
2.从购买之日起:一周内出现帮面裂浆、掉漆、开胶;15天覆膜皮鞋覆膜层裂开;一个月内出现鞋底、帮面断裂者给予退换。三个月内出现鞋底、内网跟、帮面、帮脚断裂、严重泛硝、前帮严重松面、主跟或包头严重变形者给予更换。
3.一个月内出现帮面裂浆、掉漆、明显变色(特殊皮除外)、鞋里磨破、鞋口开裂、围条断裂者,一次性作价处理;三个月内出现掉跟、断跟、开胶、开线、装饰件损坏或脱落、勾心太软或断裂、鞋内突出钉尖者给予免费修理,第二次出现开胶、开线者,修好后一次性作价处理。
4.符合更换条件不愿更换同品牌同号型,而要求退货者,收取折旧费;无同品牌同号型的给予退货。
5.每次本市修理不超过七天,外地修理不超过一个月,超过时间不能修好者给予退换。
6.折旧费自购买之日起,按原价每日0.4%计算;一次性作价处理者退原价的30%;一周内鞋里明显脱色者退原价的10%。
7.下列情况不实行三包:穿用或保管不当而损坏的;已标明“处理品”、“等外品”的;无购物凭证的;超过三包期限的;自行修理或拆动的。
8.本规定解释权属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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