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确定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2006-06-02 10:34:40 来源:中国鞋网 中国鞋网 http://shoes.efef.com.cn/
30日,记者从山西省劳动工资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根据山西省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工资可以是零增长或负增长,但企业支付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垄断性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两倍以上的,原则上实际平均工资增长不得超过5%。
据了解,工资指导线属于政府对企业收入分配宏观调控的一种方式。制定时参考了国内生产总值、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全省就业状况、全省职工工资水平状况等主要经济指标。制定工资指导线有利于低收入职工增加工资,同时防止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拉大。
今年,山西省确定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10%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基准线,18%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上限。企业当中,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工资增长应围绕基准线安排;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在岗职工工资水平较低的企业,工资增长可在上限之内安排;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增加的企业,工资增长应按下限执行,企业工资可以是零增长或负增长,但企业支付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全省去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5645元。今年,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要全部实行工效挂钩或工资总额包干办法。其中,对煤炭运销、电力、金融保险、证券投资、高速公路、供热、供水、供气等垄断性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山西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两倍以上的,原则上实际平均工资增长不得超过5%。另外,有条件的国有中小型企业,经过批准可以在工资指导线的范围内自主决定工资总量和工资水平。非国有企业可以根据工资指导线的要求,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的办法自主决定工资分配。
据了解,工资指导线属于政府对企业收入分配宏观调控的一种方式。制定时参考了国内生产总值、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全省就业状况、全省职工工资水平状况等主要经济指标。制定工资指导线有利于低收入职工增加工资,同时防止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拉大。
今年,山西省确定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10%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基准线,18%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上限。企业当中,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工资增长应围绕基准线安排;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在岗职工工资水平较低的企业,工资增长可在上限之内安排;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增加的企业,工资增长应按下限执行,企业工资可以是零增长或负增长,但企业支付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全省去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5645元。今年,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要全部实行工效挂钩或工资总额包干办法。其中,对煤炭运销、电力、金融保险、证券投资、高速公路、供热、供水、供气等垄断性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山西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两倍以上的,原则上实际平均工资增长不得超过5%。另外,有条件的国有中小型企业,经过批准可以在工资指导线的范围内自主决定工资总量和工资水平。非国有企业可以根据工资指导线的要求,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的办法自主决定工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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