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天水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敲定
7月19日,记者从市政府召开的2006年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敲定,师范类毕业生统一安置就业;同时选拔一批高校毕业生进村、进社区工作;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2006年,我市预计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近6000人,其中,师范类毕业生1500人,非师范类毕业生4000多人,毕业生数量增幅较大,就业形势严峻。
今年我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具体政策是:
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政策是:凡持有《择业证》的师范类毕业生,在市人事局登记后,由市人事局转给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仍然按照《报到通知书》派往生源县教育局报到,由县区统一安置就业。
选拔高校毕业生进村、进社区工作。这项就业政策从今年开始启动,我省每年选拔2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村、进社区担任村(社区)主任助理工作,省上今年给我市配了188个名额。这些进村、进社区就业的毕业生,每年9月,由市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考试、考核等方式择优选拔。选拔进村(进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纳入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干部管理范围,人事档案由县区人事局管理,其工资待遇执行乡镇(街道)干部现行标准,占用乡镇(街道)周转事业编制。
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从今年起,我省把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与已经实施的“选拔特困及长线专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工作”结合起来,每年招募1200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三支一扶”以及水利、畜牧、司法等工作。今年省上给我市的名额是110名。这些“三支一扶”毕业生的就业,每年7月至8月,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各县区动员、报名、审核、考核、体检合格后,上报市人事局统一上报省人事厅审批。“三支一扶”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交通补贴,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