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企业可选三种方式涨工资
2006-11-10 11:52:07 来源:中国鞋网 中国鞋网 http://shoes.efef.com.cn/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出台的《关于2006年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企业可选择3种方式为职工增长工资,可享税前列支(享受免税)。
《通知》要求,凡南京市生产经营正常、内部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各类企业,应结合本单位实际状况,逐步提高职工工资水平。有3种工资增长方式企业可自主选择: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工效挂钩)、工资总额定额使用办法、工资集体协商自主确定工资总额办法。不申报任何一种增长方式的企业,则仍然实行计税工资制度,不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效益增长较快,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可实行工效挂钩办法。根据《通知》,原事业单位改制企业,改制前实行工效挂钩的,可以延续实行。改制前未实行的,可根据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有一定盈利能力、效益有所增长企业和政策性亏损企业,则可采取工资总额定额使用办法,即以当年度政府发布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增加年度工资总额;企业还可根据经济效益状况,在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范围内,采取“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工资增减幅度。
《通知》还要求,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应于11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实行后两种工资增长方式的企业,应于11月30日前报送。
《通知》要求,凡南京市生产经营正常、内部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各类企业,应结合本单位实际状况,逐步提高职工工资水平。有3种工资增长方式企业可自主选择: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工效挂钩)、工资总额定额使用办法、工资集体协商自主确定工资总额办法。不申报任何一种增长方式的企业,则仍然实行计税工资制度,不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效益增长较快,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可实行工效挂钩办法。根据《通知》,原事业单位改制企业,改制前实行工效挂钩的,可以延续实行。改制前未实行的,可根据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有一定盈利能力、效益有所增长企业和政策性亏损企业,则可采取工资总额定额使用办法,即以当年度政府发布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增加年度工资总额;企业还可根据经济效益状况,在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范围内,采取“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工资增减幅度。
《通知》还要求,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应于11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实行后两种工资增长方式的企业,应于11月30日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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