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不到三月千元鞋断底
前日下午,张女士反映,她于去年11月末在鞍山一家体育用品商店买了一双黑色的阿迪达斯男士休闲鞋,花了1180元钱。结果今年2月1日,她发现左脚的鞋底断了,前后穿了还不到三个月。于是,张女士拿着鞋到这家商店要求更换一双,但是,因为她将信誉卡弄丢了,所以,商家不予更换。张女士说,当时她是用银行卡刷卡消费的,商家的电脑里应该有当天的消费记录。
就此,鞍山消协人士表示,根据商品买卖及退换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更换物品时应该持有发票、信誉卡等凭证,如果商品符合三包范围,那么,商家应该给消费者更换。张女士虽然将信誉卡弄丢了,但是,张女士当天在这家商店刷卡消费记录存有的话,那么,商家也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
昨日下午1点,记者联系上了这家体育用品销售店。该店的胡经理表示,张女士没有出具相关的信誉卡,原则上商店是不会给其更换商品的。而且从张女士的刷卡记录上看,电脑中只能显示张女士当天在本店消费了,但是,具体购买了什么商品,电脑无法显示。张女士可以到银行将当天在体育用品商店的消费记录打印出来,将打印出来的字条拿到商店,然后,商店再帮她补一张信誉卡,将断底的鞋邮寄到总公司,争取帮助她更换一双新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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