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鞋类成消费投诉“重灾区”
一双皮鞋卖到1000余元,甚至不比一台彩电便宜,为什么刚买的新彩电坏了可退,而刚买的皮鞋掉跟断裂却退不掉?近日,从湖北省消委获悉,去年,湖北省消委、各级消协共受理百货类商品(不含食品)投诉高达6597件,占到全年投诉总量的近三分之一,登上投诉排行“黑榜”之首,其中,鞋类又是百货类商品投诉中的“重灾区”。
鞋子出现问题退货难
去年9月,武昌的一位消费者周女士,在某商场购买了一双1200元的高档皮鞋,仅穿了3天,皮鞋就掉跟断裂,周女士到商场要求换货或退货,但遭到拒绝,只同意修理,周女士只好投诉。
湖北省消委专家说:鞋类属于易损耗商品,如出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在三包期内均免费维修。但双方常常在鞋子出现破损的成因上,颇有争议。
据了解,依据《武汉市鞋类三包暂行办法》规定:商品自出售七天内,出现断帮、断腰铁、脱浆的可以免费更换;如无同类型号给予免费退货。这就是说,要想退鞋,有前提条件——没有同类型号。此外,在三包期内,即使经鉴定是质量问题,消费者要求更换或退货,经销商可按规定收取折旧费后,办理退换手续(商品售出八天至三十天为10%;三十一天至六十天为15%;六十一天至九十天为30%)。
基于以上种种“苛刻”的条件,消费者成功退鞋的少之又少。昨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长期在消费维权领域工作的业内人士表示:鞋退不掉,重要原因是,《武汉市鞋类三包暂行办法》制定得不合理,没有很好地考虑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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