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稳步提高
2006年,是江苏“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各地秉承“就业优先”、“富民优先”的要求,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促进就业人员及劳动报酬水平双增长。年末全省城乡就业人数达到4564.76万人,比上年增长54.64万人。从城镇单位来看,就业人数、劳动报酬水平均稳步提高。
一、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保持快速稳定增长
全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继续保持稳步增长,截止2006年末,全省城镇单位从业人数达679.37万人,比2005年末增加50.55万人,增长8%;其中,在岗职工年末人数达645.71万人,同比增加42.78万人,增长7.1%。
从业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达196.67万人,增长14.3万人,增长7.8%,增速略低于从业人员增速。女性从业人员达292.49万人,增加27.55万人,增长10.4%,增速快于从业人员增速。聘用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员达到9873人,比上年增长近千人。在聘用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员中,制造业单位达8784人,占到90.1%。
分经济类型看,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从业人员继续减少。2006年,城镇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从业人员为:279.35万人和35.52万人,分别比上年减少4.4万人、3.18万人;其他单位从业人员继续大幅度增加,增幅达到33.97万人,年末其他单位从业人员达364.5万人,占全部单位从业人数的53.7%。
分单位性质看,企业、事业、机关从业人员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尤其是企业单位人员增长迅速。2006年,企业单位从业人员比上年末增加47.49万人。事业、机关单位分别增加1.79万人和1.27万人。
分行业看,在19个行业门类中,制造业从业人员增长最多,达39.28万人;其次为建筑业,增加10.24万人。增加超过1万人的行业还有:教育增加1.58万人;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增加1.42万人。
分地区看,苏南五市(宁、苏、锡、常、镇)从业人数增长较快,增长最多的苏州市,年末从业人员同比增长达到10.13万人。充分体现了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优厚的待遇对就业的吸引作用。
单位新增人员中,从农村招收、录用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从城镇招收所占比例较大,分别达到:34.2%,29.2%,17.5%,三者合计达到80.9%。其他来源所占比例较小。
在单位从业人员稳步增长的同时,离岗职工人数继续减少。年末离岗职工人数为53.93万人,比上年减少12.42万人。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企业转制的逐步到位,从2005年开始,江苏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已由持续下降转为稳步上升。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快速增加以及经济发达地区从业人员增长较快,一方面说明经济的持续良好发展,为促进就业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江苏在建设全面小康进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就业优先”的理念得到较好的体现。
二、劳动报酬水平保持稳步提高
2006年,全年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达23657元,比上年增长13.3%;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到23782元,比上年增长13.5%;稳居全国第七位,低于上海、北京、西藏、天津、浙江、广东。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781元,平均工资增长速度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9个百分点。
分经济类型来看,国有单位、集体单位、其他单位平均工资均保持较快的增长,全年平均工资分别为:28722元,15550元,20691元,分别增长16.5%、19%、12%。
分企业、事业、机关来看,其全年平均工资分别达到:21492元,26462元,37015元,增长分别为:13.21% 、16.2% 、13.4%。
19个行业的平均工资均保持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平均工资增速超过全省平均增速的有11个行业,分别为:金融业,采矿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教育,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科研技术服务地质勘查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在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和职工平均工资稳步上升的同时,离岗职工平均生活费保持了相当的增长速度,比上年增长13.2%,达到6518元。其中,内部退养职工的平均生活费增长10.2%,达到9271元。
全省工资水平稳步增长主要得益于经济效益的提高。据统计,2006年江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税总额比上年增长超过三成,亏损企业亏损额比上年下降8.4%。工业经济朝着又好又快的方向发展,职工工资得到提高。各级劳动部门加大督查力度,强化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在收入增长、社会保障和拖欠工资等方面严格执法,把工资指导线政策落到实处,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使广大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的稳步提高得到切实保障。另外,机关、事业单位目标责任奖在上年基础上有所增加,也拉动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相对提高。
三、单位就业和劳动报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的来看,江苏城镇单位就业、报酬均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发展良好。但也存在着一些结构性方面的问题。主要有:
(一)劳动就业方面
首先,传统产业,主要是制造业、建筑业仍然承担着吸纳就业人员的主要任务,而第三产业单位吸纳就业人员的能力仍需继续加强。全部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从事第二产业的就业人员达到355.8万人(其中,制造业单位从业人员即达290.85万人),而从事第三产业的就业人员仅为308.93万人。从事第三产业的人员所占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其次,单位新进入人员中,招收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占的比例为29.2%,所占比例较小,说明城镇单位吸纳学校毕业生就业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同时也说明,现行的院校培养出来的毕业生并不能完全适应用人单位的需求。存在结构性偏差。
第三,专业技术人员增长速度低于从业人员增长速度。江苏单位从业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占28.9%,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持平,实际上这与江苏的经济、社会发展地位并不相符。特别是,分单位性质来看,与国有单位相比,其他单位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严重偏低。国有单位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为43%,而其他单位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仅为18.2%。从长远来看,势必影响到单位的创新、发展以及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长。
(二)劳动报酬方面
首先,不同单位劳动报酬差异较大,突出表现为不同行业工资差距很大。统计资料表明:平均工资水平最高的行业仍然集中于垄断程度较高行业。从细行业来看,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为:证券业,63553元;烟草制品业,62677元;成为全省仅有的全年平均工资超过60000元的行业。平均工资水平最低的是从事农业的城镇单位,仅为9110元。最高与最低的差距近7倍。与此相应的是,江苏第一、第二、第三产业间工资水平差距也较大,分别为:10198元、19048元、26799元。
其次,在国有单位中,表现为不同级别单位其工资水平差距较大,分中央、省、省辖市、县及县以下四个级别来看,其平均工资分别为:36658元、33396元、33584元、23922元,差距最大为1.53倍。在企业单位内部作比较,私营单位、集体联营单位工资水平较低,国有独资、股份有限公司、外资单位较高,差距最大达到2.57倍。
第三,省内不同地区来看,平均工资水平较高的地区位于苏南,相对较低的位于苏北,近几年苏北地区的工资增长速度快于苏南,地区间工资水平差距正在逐步缩小,但是仍然偏大。另外,还要看到,江苏苏南、苏中部分地区正逐步显现“用工难”的现象,技术对口的熟练工面临紧缺。同时,由于大量单位集中于这些地区,用工方面的竞争也日益显现,如不加以适当引导,全省工资的地区差异将面临进一步扩大的可能。
四、几点建议
(一)加强劳动信息发布,强化对就业工作的指导
职能部门要建立岗位需求调查制度,定期发布地区岗位需求状况,对劳动技能培训、大中专院校专业设置加以引导,培养社会需要的人才。避免一哄而上,人员向某些特定的领域、行业过分集中,从而减少结构性失业、就业不足的发生。
(二)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给予适当优惠措施
一是要充分挖掘现有第三产业吸纳就业人员的潜力;二是要鼓励创新,帮助、扶持新行业的发展,特别是新型服务业的发展。充分发挥服务业就业弹性高的特点,扩大就业机会。
(三)加强调控监管,努力缩小行业劳动报酬差距
首先要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劳动报酬、职工工资的范畴。对于既有的垄断行业的高收入,要采取有力的调控措施,避免收入水平继续不合理扩大。其次,对低收入行业,要强化技术改造,提高技术含量,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意识。只有提高生产效率,才能从根本上促进提高该行业生产、收入水平。
(四)实施分类指导,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但是,如果仅仅依靠经济的发展来自我完成产业升级,速度将会变慢,距“又好又快”相差甚远。根据“十一五”规划的大框架,及早制定具体的地区、行业发展详细规划很有必要。针对全省各地的特点、优势不同,要制定适合当地的、优势互补的、适当超前的发展计划。从苏南地区看,经济发展基础较好,高素质人员比较集中,应加大向高科技、资本密集形产业转型力度。从苏北地区看,就业人数相对较低,促进就业要优先于提高收入水平。因此,应当继续优先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充分利用全省推出的南北结对促进发展的机会,吸纳产业、就业的转移,形成自己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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