彪马达马对簿公堂
2007-04-25 15:13:51 来源:温州晚报 中国鞋网 http://shoes.efef.com.cn/
温州“DAMA”(达马)运动鞋生产商被德国“PUMA”(彪马)运动鞋生产商告上法庭。昨天,两家企业对簿公堂,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温州达马运动鞋生产商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赔偿彪马运动鞋生产商8万元损失。
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彪马商标权的原告波马股份公司诉称,被告在涉案产品中使用的商标,虽然和原告的商标有细微的区别,但消费者很容易混淆。
而被告反驳:“达马商标与原告的商标是有明显区别的,只要对原告“彪马”商标有一定了解的人,就非常清楚,彪马商标、达马商标均由4个字母组成,4个字母中就有两个不同。并且,被告的运动鞋是在生产阶段被查获的,没有给原告造成实际的经济损失。”
最后,双方均表示原意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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