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桐乡人大督办议案“问诊”工业污染
如何缓解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污染加重问题?在今年年初人代会上,“加大对污染企业整治力度”被列为大会唯一议案,随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就议案办理工作提出原则意见,并向市政府交办。为落实议案办理工作,5月8日,桐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顾政宇,副主任吴娟芬、沈季强,率有关委办负责人,就议案办理情况来到环保局,为环境污染问题“问诊把脉”。
桐乡面临的环境形势严峻
桐乡境内的河流水质均属于IV类-劣V类水质,已远远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功能III类标准的要求;空气质量在二级标准以内,但城市空气污染综合指数呈逐年上升趋势,酸雨率达到83%。据2005年环境统计报表反映,工业污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4134吨,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7960吨。从2004年开始,桐乡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连续三年上下联动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2006年人代会又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治理力度的15件议案,作为重点建议交政府办理。市政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开展了工业污染整治、基本设施建设和城市环境整治、农业农村环境整治以及饮用水源监督管理、环境监管能力和监测设施建设等5个方面31个子项目的整治工作,分解落实到了环保、农经、建设、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经过几年的努力,部分地区环境恶化趋势得到了有效遏制,但环境污染的主因――工业污染的症结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工业污染严重的现状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善,大量的工业污染物排放量已远远超过了环境容量,给环境承载力仍然带来巨大的压力。如何集中力量,抓住重点,重拳出击,破解工业污染的难题,成为人大代表的“心结”。为此,人大代表在今年的人代会上再次临危请命。
四大原因造成工业污染
为使人大常委会对工业污染“诊”问得真而全,“脉”把得实和准,除市政府及市环保局以外,市人大常委会还邀请经贸、发改、建设、财政、工商等部门共同参与,查找问题,剖析原因。在听取市政府及环保局关于议案办理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结合调研掌握的情况,大家认为,造成桐乡工业污染严重的原因主要是四个方面。
产业结构不合理。桐乡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期,以皮革加工、纺织印染为主的产业结构在相当一段时间内还将长期存在,结构性污染带来的环境问题积重难返。制革、印染等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分布在全市各地,量多面广,给环境执法和监管带来极大的难度。
污水处理达标难度大。市域内现有6家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为12万吨/天,按照要求,进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废水必须达到国家三级标准排放,但相当一部分企业未按要求建设预处理设施,未达标废水直接进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处理,致使污水处理达标难。
现有的治污设施老化。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和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均存在老化现象,特别是“98治太”过程中建造起来的治污设施,不仅设施老化,且治理工艺落后,导致目前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
二次污染问题严重。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每天产生污泥120吨,企业污水治理设施每天产生污泥约200吨(含水率80%)。污泥处置方法简单,大量污泥只进行填埋处理,有的甚至直接堆放露天,造成二次污染。
“支招”工业污染
针对整治工业污染中存在的疑难杂症,大家建言献策,积极支招。
关于思想认识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季强说:“加强对污染企业的整治,既是一个社会问题,又是一项政治问题,目前面临的问题不容乐观,整治刻不容缓,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顾政宇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切实增强对污染企业整治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市发改局局长罗永良认为,应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工作,解决人的思想问题,这是治污工作的第一步,也是关键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城建农经工委主任尹夏青说:“应采取多种形式,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抓好全民特别是企业法人的宣传,增强全社会治污意识。”
关于污染治理问题。市经贸局局长杨雪明说:“治污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堵疏结合,既要整治污染企业,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又要把污泥无害化处置、河道疏浚清淤等环境治理工作跟上。”市建设局局长王为民认为,整治也要两手抓,一方面应整治重点排污企业,减少污染源,实行清洁生产,另一方面,政府应把好企业投资方向口,禁止高能耗高污染项目上马,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顾政宇指出,治理重点要突出,从整治要求上应贯彻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从整治对象上应突出未批先建企业和严重污染企业两大重点的治理,从整治保障上应强化思想、组织和法制保障,从整治措施上应采取强化考核奖惩、加强典型宣传、加快设施建设、严格项目审批四项措施。
关于执法工作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季强说:“政府应加大执法力度,对超标排放、偷排企业要严厉打击,决不姑息,可以借鉴浙江省东阳市采取的企业主在电视台承诺制、让环境违法业主上电视台道歉曝光的方法,同时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王伟根认为,领导尤其要严把执法关,制定政策、决定重要事项时要慎重,不能以污染环境为代价来换企业的发展,这方面的教训我们也有不少,今后要注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娟芬表示,政府办理议案的实施方案出台后,任务要细化、量化到乡镇和各个部门,今年重点是哪些企业,采取哪些具体措施,达到什么样的计划目标,一切工作要明明白白。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表示,为确保议案的办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今后还将做好七项具体工作:一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分工负责议案办理工作,不定期走访和了解政府办理工作情况,听取汇报,跟踪落实;二是市人大常委会进行集中视察,提出问题和建议;三是市人大常委会约见全体代表,由政府面对面向代表通报办理情况,征求代表意见;四是召开主任会议,专题听取政府办理情况汇报;五是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审议意见;六是在下一次人代会期间组织代表进行专题审议,接受代表监督;七是集中整治期间,每年年底要求政府将年度工业污染整治情况向人大报告。
三年计划整治工业污染
“大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要求,涉及整治工业污染的方方面面,市政府将按照要求,研究分析,制定计划,整改落实,争取用三年时间,改善桐乡环境质量,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确保议案办理工作让人民群众满意。”副市长周民表示。
三年整治计划突出三大重点。
重点开展对工业废水、废气污染整治,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削减计划。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17%,即至2010年,化学需氧量的削减量为703吨,排放量控制在3431吨以内,二氧化硫的削减量为1353吨,排放量控制在6607吨以内。
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综合整治,2007年选择10家年废水排放量在50万吨以上的排放大户和所有20吨以上锅炉,实施废水减排工程和废气脱硫工程。至2010年每年实施不少于10家废水排放大户和20吨以下6吨以上锅炉的废水减排工程和废气脱硫工程。
重点开展“亮剑”系列专项执法活动,实行对工业污染环境行为的高压态势。对不能稳定、全面达标排放的31家废水排放企业进行限期治理,并对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责令停产整顿和关停;取缔未批先建和不符合环保“十五小”“新五小”项目,并对饮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污染企业实施关停、搬迁或规范化改造;加快市经济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和乌镇、濮院、屠甸等3个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并对所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技术改造,二年内实现达标排放;加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服务区范围内排污企业的入网工作,入网企业的污水必须达到国家入网要求,并用3年时间,对印染、制革、化工等高能耗高污染、废水又无法纳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处理的企业,分期分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
重点开展工业污染整治的基础能力建设,发挥政府的政策调控、导向作用。加大政府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力度,扩大排污企业的污水收集范围;建立全市环境信息监控中心,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形成覆盖全市的自动监控网络,实现连续远程监控;依托热电企业实施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解决二次污染问题;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制订财政鼓励政策,将主要污染物削减和污染治理纳入财政预算,引导企业减排和治污的积极性,对不能如期完成削减任务的乡镇和企业实行经济考核“一票否决”、区域限批、停批扩建技改项目等措施;加强环保部门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建设和环境监察队伍建设,改善软硬环境,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确保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 上一篇:莆田市规划建设鞋材专业市场
- 下一篇: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皮革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