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专职导游人员今后每月可享受540元以上薪酬
2007-07-13 14:17:31 来源:西安晚报 中国鞋网 http://shoes.efef.com.cn/
昨日,市旅游局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加强西安地区旅行社劳动管理工作的通知》,今后专职导游人员每月可享受540元以上薪酬,旅行社必须为其建立社会保险账户。
通知要求:旅行社要建立以基本工资加带团补助为主体,奖金为补充的专职导游人员薪酬标准体系,专职导游人员可按不得少于540元/月标准计发;兼职导游的薪酬按日工资不得少于6元/小时计发。旅行社可根据导游每天上团时间的长短给予出团补助。旅行社必须为本社专职导游员建立社会保险账户,缴纳三金(养劳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同时必须为本社上团导游员和领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同时,市旅游局还将分组对西安市辖区内的国际、国内旅行社进行专项检查,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重点检查导游的合同签订、薪酬发放、社会保险缴纳、人身意外伤害险购买、信誉档案建立等。此次专项检查情况将作为旅行社年检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进行通报,对未按要求执行的旅行社将依法予以处理。(陈颖、贾波)
通知要求:旅行社要建立以基本工资加带团补助为主体,奖金为补充的专职导游人员薪酬标准体系,专职导游人员可按不得少于540元/月标准计发;兼职导游的薪酬按日工资不得少于6元/小时计发。旅行社可根据导游每天上团时间的长短给予出团补助。旅行社必须为本社专职导游员建立社会保险账户,缴纳三金(养劳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同时必须为本社上团导游员和领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同时,市旅游局还将分组对西安市辖区内的国际、国内旅行社进行专项检查,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重点检查导游的合同签订、薪酬发放、社会保险缴纳、人身意外伤害险购买、信誉档案建立等。此次专项检查情况将作为旅行社年检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进行通报,对未按要求执行的旅行社将依法予以处理。(陈颖、贾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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