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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国端掉生产冒牌旅游鞋窝点

2007-07-19 14:05:22 来源:台州日报 中国鞋网 http://shoes.efef.com.cn/

  温岭市泽国工商所根据群众举报,日前在泽国镇端掉一冒牌旅游鞋生产窝点,当场查获侵犯彪马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旅游鞋3512双,待生产的含有与彪马注册商标相近似的鞋帮11200双,案值30多万元。

  据执法人员称,如此规模化生产假冒旅游鞋比较少见。这个制假场所大约有5000多平方米,有设计人员六七个,专门从事加工鞋帮的缝纫机121台,从事鞋帮加工的工人120多人;一条流水线正开足马力生产,12个工人装箱打包,忙得大汗淋漓。

  设计室内,设计人员正在对他人的商标进行改动设计,将他人的注册商标作技术化处理,用在自己的商品上。一方面让改动后的商标与原注册商标不完全相同,另一方面,使改动后的商标与原注册商标在隔离的条件下,消费者难以识别是“李鬼”还是“李逵”。由此,既以假乱真,又躲避法律制裁。就获查的侵权商品来说,他们竟在同一商品上一下子用上权利人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彪马”的三个近似商标。孰不知,商标法对此早有先见,已对之作了禁止性规定。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行为,是最明显也是司法实践中遇到最多的一种商标侵权行为。其具体表现形式有四种:一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二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三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四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实施此种行为,无论是出于故意还是过失,都会造成商品出处的混淆,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误购,从而损害到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和消费者的利益,因此这是一种典型的商标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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