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2007-07-21 11:20:09 来源:常德晚报 中国鞋网 http://shoes.efef.com.cn/
昨日,记者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到,这次调整的具体内容为:常德市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期间,月最低工资分别调整为500元和480元,即市城区(含武陵区城区、鼎城区武陵镇)每月从450元上调到50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元;其他县(市)每月从420元上调到48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6元。
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项目: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支付给劳动者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支付给劳动者的奖励性工资;通过提供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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