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笑话:销毁之前先复印
2007-11-09 15:33:09 来源:京华时报 中国鞋网 http://shoes.efef.com.cn/
财务科的仓库里堆得满满的,插脚无缝,凌乱不堪,且散发出一股霉味。清理了一下,发现20年前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占了很大比例。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超过15年的凭证,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做销毁处理。
写申请销毁15年前凭证的报告之前,财务总监告诉我:“咱们吴总是公司的元老,和这些凭证一起见证了公司从几万元发展到几千万资产,他可能不会同意销毁这些陪了他多年的‘宝贝’。”我有些不以为然,没这么严重吧?
吴总看完报告,果然有些舍不得:“能不能不销毁?”我只好如实汇报:“这些东西早就没用了,留着占地方,而且仓库实在没地方放了。”吴总沉思了半晌,终于在报告上签了字。
我拿着报告转身刚要走,吴总又说了一句:“这些可都是公司发展的证据啊,要是原件实在没地方放,就销毁吧。不过,在销毁之前最好先复印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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