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起 高薪族莫忘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
您的年收入达到12万元了吗?2007年度高薪族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即将开始,河北省地税局提醒纳税人要在2008年1月至3月到所在地税务机关自行申报。为消除纳税人的顾虑,今年河北地税部门建立了更严密的保密制度,以保护好纳税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据了解,2007年自行纳税申报期结束时,全省20284名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办理了自行纳税申报,申报已缴税款12.1亿元,补缴税款3011.5万元,退税28万元。申报期结束后,地税部门在全省开展了2007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全省共检查纳税人2123户,查出有问题户855户,查补税款4035.09万元,加收滞纳金19.41万元,罚款669.72万元。
目前,河北省各级地税机关已建立起高收入群体资料库。如果申报期内纳税人不依法申报,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税务机关可对纳税人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除追缴税款外,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此外,构成偷税的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介绍,自2008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需要使用修订后的申报表进行申报。和旧表相对比,新表需要申报的所得项目仍为11项,但财产转让所得一栏的信息进行了细化,明确要求纳税人填写“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房屋转让所得”的数据。但此项所得并不征税,对于股民来说,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为申报所得数额,盈亏相抵为负数的,所得按“零”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