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工人偷鞋 鞋厂员工遭保安搜身三年
“我们七千多员工天天下班回家都要遭到保安的搜身,不论是男工人还是女工人,我觉得保安没有这样的权利啊!”山东省莱西市李权庄镇的泰光鞋厂的职工反映说,三年来,这种“隆重”的安检措施日复一日在员工身上实施,此举令众多职工感到难以接受,在被搜身及行李时员工感到很不自然甚至反感。对此,莱西市劳动局工作人员说,如果情况属实,他们将调查此事。
一位在该厂工作三年的张先生告诉记者,每次下班回家时,鞋厂的保安都会例行检查,进行搜身,目的是防止工人携带物品出厂。“搜身行动是在工人出厂的时候分别由男女保安执行的,就是从肩膀一直摸到裤脚,表现相当尽职。”他说,有的员工现在一走到门口就习惯性地抬起胳膊,任其搜身。据他介绍,厂内的保安大约有150多名,集中在最后的出厂处进行检查,赶下班高峰期还要排队等待搜身。也有部分新来的职工不懂“规矩”,拒绝接受检查,但这样根本无法离开工厂。
据他介绍,该厂已有十年的历史。“大门出口处有四个男保安和三个女保安来搜,鞋厂又不是什么特殊行业,况且这些东西都能用金属探测器来检查”。她说,之前也有工友向厂内领导反映过这个问题,但最后都不了了之。
该厂总务处的一名领导人向记者坦诚,他们的保安确实是在工人下班时进行搜身,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我们的一双鞋价值两千多元,有些素质较低的工人在离厂时偷偷地将鞋拴在腰上。”他说,过去经常检查到工人偷鞋的情况,为此专门购买过高科技仪器设置在工厂出口处,但效果不太明显。最后她告诉记者,搜身都是和工人协商好的,已经征得了他们的同意。但工人对此给予否认。
山东德翔律师事务所的袁正律师告诉记者,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必须是享有执法权的有关机关和部门,才享有搜查的权力,而且这种搜查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记者向莱西市劳动局反映了此事,一名工作人员说,如果情况属实,他们将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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