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经理无故被调前台助理 月薪5500降至
中新浙江网3月4日电 李女士在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曾任行政人事部经理,可是在去年却被改任为前台助理,工资也由原来的每月5500元变为1600元。昨天下午,杨浦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公司应恢复李女士原工作岗位并补发工资。
2006年4月28日,李女士与上海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为期3年。合同约定,李女士从事项目协调经理及其相关岗位的工作,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以调换李女士的工作岗位。同年12月5日,公司又调任李女士为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
去年12月3日,公司总经理阮某突然发出通知,免除李女士行政人事经理职务,当日即移交工作。3天后,李女士被调往前台任行政助理,薪水也从原本的5500调整为税前1600元。
法院认为,合同虽然约定公司因工作需要可以调换李女士的工作岗位,但不得据此任意变更她的工作岗位。公司未能就调动岗位提供充分证据,且目前并无人担任行政人事经理,因此对李女士作出的变更工作岗位决定缺乏合理性,李女士要求恢复原职务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并应纠正公司擅自减少李女士工资收入的不当行为。(记者赵磊通讯员胡海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