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节能法四月正式实施 合成革企业重点推广
4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正式实施,在法律层面将节约资源确定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并对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公共机构节能等领域做出明确的规定。这部新修订的法律会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哪些变化?记者日前采访了相关部门,对其中的民生看点进行解读。
■重点监管提高工业效能
刚刚过去的第一季度,我市110户企业填报的24项单位产品能耗指标中,有19项同比下降,5项同比上升,下降指标的比重为79.17%。同比下降的单位产品能耗指标,主要有原煤开采、发电、烧碱、轮胎、水泥、日用玻璃、白酒和印染布等。除了线损、合成氨(中型企业)、铜冶炼、棉纱和供热等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标同比有所上升,电力行业、化工行业、烧碱、建材行业水泥、橡胶制品业轮胎、轻工行业纸和纸板综合能耗同比均出现下降。
“我市一直将降低工业能耗作为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重中之重,新节能法对此也作出了相关规定和约束。”市经贸委副主任姜明告诉记者,在新节能法中,国家鼓励工业企业采用高效、节能的电动机、锅炉、窑炉、风机、泵类等设备,采用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洁净煤以及先进的用能监测和控制等技术,并明确规定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每年向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送上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点用能单位,将被实施强制性能源审计,并提出书面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作为国家重点能耗企业和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坚决贯彻新节能法,我们责无旁贷。”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万华集团去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已达39.7万吨标准煤,今年将确保并完成年度节能技改计划,坚决淘汰国家严令淘汰的高耗能设备,有步骤、有重点地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今年7月该公司将在烟台投产的节能板材厂年产能就可达250万平方米。
不仅仅是万华。工业节能方面,今年我市将严把项目准入关,并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积极推广能源管理、清洁发展等新机制。年内确保完成关闭22条立窑水泥生产线和11万千瓦小火电机组的目标任务,同时完成对110户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审计工作,指导和帮助企业制定节能措施,挖掘节能潜力60万吨标准煤。在电力、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集中推广水泥纯低温余热发电等20项重大节能技术和循环流化床锅炉等20项重大节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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