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奥运赞助商:如何远离隐性营销?
北京奥运会日益临近,国际奥委会和北京奥组委对隐性营销的防范、打击力度日益加强。除保证奥运赞助商在奥运场馆、运动员村、新闻中心等重点场合的营销权利外,对非奥运会赞助商在奥运期间的营销行为进行一系列限制,避免其打奥运“擦边球”,避免奥运隐性营销行为发生。
企业的哪些营销行为涉嫌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属于隐性营销范畴?在奥运期间,企业哪些行为合理,哪些行为会被追究?记者就一些典型问题走访了奥林匹克研究领域的有关专家。
如何识别隐性营销
北体大教授、奥林匹克专家任海告诉记者,在目前环境下,奥运隐性营销已从前一阶段涉嫌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过渡到涉嫌侵犯奥运会赞助商专属营销领地。奥运会举行期间,按照奥组委和赞助商之间的协议,会在一些重要场合、地点给予赞助商营销、展示的行业排他性权益。比如,有官方授权的媒体奥运专栏、电视转播机构等的广告空间,重点交通道路周边的广告位。这些位置在奥运会期间只能由赞助商刊登广告。以往的做法是,组委会提前购买这些广告位,然后给赞助商作为赞助回报。记者了解,北京奥组委目前尚无此类举动。而一些企业在奥运场馆周边进行展示,但这一区域恰好在禁止范围的附近。还有就是,非赞助商在某些电视机构和媒体的奥运栏目大量做广告,误导受众。这些都是典型的隐性营销行为。
任海说,判断非赞助商在奥运期间是否进行了隐性营销,有两个着眼点。一是企业的营销行为是否对受众进行了误导,以为自己和奥运、奥林匹克有某种关系;二是是否和奥运场馆、奥运专栏、奥运交通道路等关键点发生直接联系。
北京公交广告都要换?
但北京奥组委并没有给隐性营销列一个清单,只是笼统地说和奥林匹克发生某种虚拟的联系,或误导受众使之以为企业和奥林匹克有某种联系,即可称之为隐性营销。那么,到底哪些行为算是隐性营销?
比如,在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甚至是人力黄包车上做广告,而这些广告有足够的概率进入到奥运会场馆周边地区,算不算隐性营销?比如在互联网转播赛事时,避开其视频界面,而在其他层级页面上大规模做广告,算不算隐性营销?比如在鸟巢以西一公里以外大规模展示企业形象,算不算隐性营销?
任海说,这些问题按照北京奥组委隐性营销的概念,足可以被判定违规。但目前防范隐性营销亦需避免矫枉过正。其实很多企业担心其社会形象受损,已经放弃了隐性营销的手段。而一些营销并没有针对奥运会,或者从奥运会中获得营销收益,可能因为某种原因被视为隐性营销。比如有企业很早就在北京公交车身上做广告,但奥运期间这可能被视为隐性营销。任海认为,奥运会期间北京公交、地铁上的广告不应该变换,这些具有公共属性的社会资源,不应该被划入上述两个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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