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退役士兵可享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近日,部队退伍工作即将全面展开,退役士兵面临着再就业的实际问题。根据省委省政府先后下发的粤办发200620号和粤府办200756号文件,为解决退役士兵充分就业、稳定就业,省委省政府以人为本,推行免费对退役士兵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昨日,记者就有关政策规定对深圳市民政局安置处有关负责人进行了采访,该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的主要方式是什么?
答:对城乡退役士兵进行2年以上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退役士兵毕业后由学校推荐就业。对不动员参加2年职业技能培训的退役士兵,可报名参加三个月的短期培训。
问: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的实施对象有什么规定?
答: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符合到深圳市安置,能参加正常培训的退役士兵。参加2年职业技能培训以自愿报读原则,对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退役士兵不动员参训:1、已取得大专以上文凭或考取资格证书的;2、已有工作岗位的;3、已找到工作单位可马上就业的;4、复工、复职、在校大学生复读及服役满10年以上的复员、转业士官。对不参加2年技能培训的退役士兵,原则上要参加三个月的短期培训。
问:承担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的学(院)校有哪些?
答:中等职业技能培训由市劳动保障部门主管的深圳高级技工学校、深圳市技工学校,培训时间为2年。报读高等职业技术培训的由深圳教育部门主管的高等职业院校承担,培训时间为三年。
问:报考高等职业院校的程序及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符合报考高等职业院校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本人到招生部门报名,由教育部门组织考前辅导,经全省统一考试后,由教育部门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其中,在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的加20分投档,荣立二等功的加10分投档,荣立三等功或评为优秀士兵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问:报名和入学一般在什么时间?
答:士兵在退役后的下一年3月底前向所在区民政局提出培训申请,7月份正式接受报名,9月份入学。退役士兵报名前须递交入学申请,退役士兵的报读专业由本人选择,原则上就近就地安排就读,入学时要与学校签订培训协议书。
问:如何对退役士兵学员进行入学管理及编班?
答:对2008年以后入学的退役士兵学员,原则上不单独编班,将其按学习专业与普通学生统一编班,与普通学生同学习、同实操、同生活。对表现好、成绩好的,发放奖学金、通报表扬,优先推荐就业。
问:退役士兵学生完成学业后,发放什么证书?
答:退役士兵学生完成培训课程并经考试合格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发放毕业证书,经鉴定考核合格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问:财政安排的培训资金标准是多少?
答:参加两年以上培训经费深圳市按每人每年7000元计。参加中等职业技能培训的按2年标准拨发;参加高等职业技能培训的按3年标准拨发;参加三个月短期培训的按3000元拨发。经费由各区财政核拨。
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政府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金,补助标准为:二年义务兵6万元;复员士官按兵龄计算,每年2万元,9万元封顶;转业士官不按兵龄计算,一次性发给11万元。申请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得到经济补偿,还可享受在求学、创业、就业、养保等方面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