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万华子公司将获10%税收优惠
2008-12-09 09:25:47 来源:中证网 中国鞋网 http://shoes.efef.com.cn/
烟台万华(600309)公告称,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及正式批复,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等172家企业被认定为宁波市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3年。根据相关规定,宁波万华可因此享受10%的所得税优惠,即所得税按15%比例征收,这将有助于降低宁波万华税负,提高公司业绩。目前,宁波万华正在根据相关规定办理退税手续。
中国鞋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第一时间与我们联系,谢谢!也欢迎各企业投稿,投稿请Email至:403138580@qq.com
- 上一篇:09年皮革进出口变化新动向
- 下一篇: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皮革行业高质量发展
我要评论:(已有0条评论,共0人参与)
你好,请你先登录或者注册!!!
登录
注册
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