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圣诞我在操场扔鞋
大雪到底是这样妖娆地下来了。夜里12点,开心网的系统消息不断跳动,几千个人参加了“你圣诞夜准备干什么”的投票,好几个不靠谱的失眠男女开始上传刚拍的照片,我发现雪夜里的街灯如此华丽,明媚的像是老电影里的温暖风情。
我给我的同事白花花发了个短信,让她爬起来去窗台看雪。她马上回复:“看P雪,老娘正在雪里打车!”——8小时前,大家在办公室讨论圣诞夜干什么,她自己叨咕:“我就喜欢听这种流行歌。”大家猜测了半天,最后才知道她说的是歌剧《阿依达》,才知道在她的知识结构里,凡是戏曲之外的都是流行歌。白花花为了力挺自己,当天晚上就决定去看一场流行歌曲,于是她遭遇了大雪。
这是圣诞节前四天的雪夜,街灯温暖,雪花如织,4个不靠谱青年在自家窗前拍摄雪景,一个看流行歌曲的知性女人在雪地里打车,一场狂欢看似在等着我们,却没有人知道到底要干什么。这情景让我想起一句话,“其实火鸡的味道,在未吃与吃第一口之间已经是最高峰。”如你所知,这话是麦兜小朋友在2002年的那个圣诞节说的,那一次麦兜还说了很多自己的故事,比如出生、上幼儿园、上中学,还有负家产的故事。那一只火鸡他和麦太吃了半年,因为实在太大,而且实在不好吃。
圣诞要不要过,这成了大家的心病。我现在能想到的最好的狂欢,不过是在家里吃一顿火锅,然后带上一笔小钱出门,穿过假装很华丽的霓虹灯,穿过头上戴着面具而且假装很嗨的年轻人,走在假装献爱心的商场里,碰运气地买上一两件打折的衣服,如此而已。如果你觉得在外面吃一顿西餐看一场电影泡一次吧才是狂欢,好吧,祝你好运,因为用正常的思维来看,那的确是属于自虐。
大雪还在下,朋友传过来一个小游戏,玩法很简单,就是扮演特工用枪击打鞋子保护布什老师,枪法不准的话,布老师就会挂掉。我朝鞋子打了几枪就没了耐性,布老师最终被鞋子打倒在地。
还是说说圣诞吧。无论如何,即使挪威的圣诞老人都失业了,有了雪的圣诞才像一个靠谱的圣诞。我想起十几年前,当我还是一个学生,也碰上过这样一个下雪的圣诞。那个圣诞我们百无聊赖,却因为下雪而兴奋莫名,不知道谁说了一句,走,打雪仗去。于是所有人都跑到操场互扔雪球,混乱中,不知道谁把书包都扔了出去,那个黄黄的军挎却挂在了高高的树枝上。后来的情形是,经人建议,那个书包的主人把鞋脱下来打书包,万幸的是,鞋子和书包都落了下来。
十几年后,我才想明白,那天我完全可以拿雪球打书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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