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幸福感:市民的鞋子
“2008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25日在昆明揭晓,杭州、宁波、昆明、天津、唐山、佛山、绍兴、长春、无锡、长沙10座城市入选。(12月26日 新华网)
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调查、推选活动,迄今已连续举办了5年。不过,我对这样的调查持怀疑态度。城市是物质的,没有感知,当然谈不上什么幸福感。有幸福感的是这个城市的居民。所以“最具幸福感城市”实际上应该是“市民感到最幸福的城市”。用一句俗话:婚姻就像鞋子,是否幸福,只有脚趾知道。引用过来就是:城市是否幸福,只有市民知道。幸福感就是市民的鞋子。因此,一个城市幸福不幸福,只有市民最清楚,最有权发言,任何其他人的话都没用。现在却由第三者来调查、评选。评选的标准是专家定的,调查是专家搞的,结论也是专家评审确定的。那么,这个城市的市民有几个发了言?谁又能保证那些网络投票的公正?
而且,幸福感是不能平均的。城市具有幸福感,不代表每个市民都幸福。也就是说,城市是否当选为“最具幸福感城市”和个体的市民的幸福没有关系。你总不能去找政府说:“我市是最具幸福感的城市,我却没钱治病,请给我钱吧。”如果我是市民,我需要的是,幸福感能当饭吃、当衣穿、当钱花,如果不能,你当选不当选与我无关。
当然,官员对于能够当选“最具幸福感城市”一定很高兴,因为这是城市的名片,也是自己的政绩,或者以为,还能推动招商引资。总而言之,“最具幸福感城市”是市长新得的一件华丽的外套,穿在身上,人也精神了。这样一想,就知道为什么许多地方的政府为“最具幸福感城市”都动员市民突击发短信。
市长需要幸福的外套,市民需要幸福的鞋子,这里当然可能一致,但也未必一致。你在“最具幸福感城市”可能不幸福,而他在不具“幸福感”的城市却可能幸福。关键在于,要让感到幸福的人多起来,还得运用“木桶原理”,从最不幸福的人抓起,使他们幸福。将来再评选“最具幸福感城市”就由城市的弱势群体投票决定,不需要麻烦专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