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鞋不合肢 退换遇难题
【中国鞋网】新鞋尖处挤脚,找到商家退换时,对方却以已经过了7天期限为由,不予退换。日前,消费者宋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因买鞋而引发的维权经历。
宋女士介绍,4月底,她在市中心一品牌鞋专卖店买了一双200多元的瓢鞋,当时试穿时没觉得不合适,可当她想穿这双鞋时却发现鞋尖处特别挤脚。因为鞋没有穿,她就找商家要求退换。可商家却称,该店对这方面的规定是,商品售出7天之内,如果保持原样才可以退换。她的鞋购买时间超了,所以她们不负责退换,充其量只能将这双鞋放在店内代卖。
可宋女士记得,我市市内几家大型商场都是鞋类商品保持原质原样30天内给予退换,而且她购买的这双品牌鞋在那几家大型商场都有销售专柜。
记者查看《黑龙江省鞋类三包规定》后明确告诉宋女士,商家的说法明显不合理。因为根据规定,由于消费者挑选不当等原因造成不适用的,只要保持原样,在购买后半个月内,销售者应按消费者意见给予退换。
这下子,宋女士心里有了底儿。5月19日,她拿出相关规定再次与商家协商,双方对购买期限进行了细算,实际购买期限为17天,已经超过上述“三包”规定。但经过努力,最终商家同意为宋女士调换了一双瓢鞋。
记者提醒,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如果有理的话,还真得较较真儿,特别是对相关法律法规把握不准时,最好先咨询一下相关部门,这样维权就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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