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皮革城200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中国鞋网05月11日讯,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0年5月6日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0年5月7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2.70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5月17日,除息日为:2010年5月18日。
三、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利润分配对象为:2010年5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利润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0年5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IPO前限售股份-个人、IPO前限售股份-法人。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公司投资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杨克琪
咨询电话:0573-87217777
传真电话:0573-87217999
六、备查文件: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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