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鞋子丢失,没保价不赔偿
【中国鞋网-滚动快讯】地点:罗湖南洋大厦C栋
事件:2月23日,师先生找了家货运公司将8双鞋寄往湖北荆州,签单付了35元运费。不料3月7日接到通知,鞋在中转过程中丢失。找到货运公司索赔时,才发现货运单上赫然写着“托运货物必须参加保价,如不参加保价出现货物损坏、短少、灭失、污染、变质,由托运人自负;参加保价的,赔偿金额是受损货物运费的2-5倍”。
记者跑腿:从师先生提供的“路路通物流货运单”上可以看到,该赔偿规定位于运单下方第二条。“不保价,损失自负;保价,只赔2-5倍运费”。师先生认为,这样的条款将风险完全推给了托运方,货运公司毫不负责。
前日,南都记者对比了顺丰、申通等运单上的相关条款发现,不保价,各家公司均按运费的倍数赔偿,倍数却3-9倍不等,保价,则按保价额赔偿。
前日上午,在南洋大厦C栋一楼停车场内,路路通物流设有专柜,三四名员工正在将已打包的货物搬上小火车。对于该条款,其负责人刘先生也承认“这个条款肯定是不合理的”。但其介绍,在实际操作中,“不保价,我们按照实际价格的四折赔,保价的话,按照保价额赔偿”。刘先生称,因是中转站将师先生的物品丢失,他正在协调中转站向师先生给予赔偿,“但师先生要价太高,导致协商不成”。刘先生称行业没有统一规范,被行业竞争所逼。
结果:南都记者从深圳市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了解到,目前,对于物流托运中物品丢失或损坏,保价与不保价情况下的赔偿,在法律法规上并无相关赔偿标准规定,“不保价,赔偿运费的3-5倍;保价,赔偿物品实际价格全额”。因没有统一规范,市场的赔偿标准五花八门。
最终,该公司负责人刘先生表示将给予赔偿,但赔偿金额双方再行协商。而师先生决定将路路通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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