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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沿海外汇市场监管问题为何凸显

2012-02-15 08:24:48 来源:国际在线 中国鞋网 http://shoes.efef.com.cn/

  【-国内动态】记者日前在福建、浙江、广东等沿海地区调研发现,外汇保证金交易2008年被监管部门叫停后至今未恢复。在我国银行的外汇衍生交易发展滞后的现状下,一些境外金融机构大肆吸引我国居民参与外汇期货和保证金交易,形成了庞大的地下炒汇市场,导致大量外汇资金流出,扰乱了我国的外汇市场。

  外汇保证金交易叫停后至今未恢复

  来自福州市台江区的个人投资者林秀钦告诉记者,从2007年底到2008年6月,她在从事个人外汇保证金交易最初的半年,赢多亏少;2008年9月底之后,从银行中止客户端新开仓功能到将其账户转移至新业务系统,她的交易一直受限制,处于“只能卖不能买”的状态,并出现连续亏损,投入的39万多美元至今仅剩余三分之一左右。

  2008年6月6日,银监会下发通知紧急叫停中国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等银行机构的外汇保证金交易。

  截至目前,受外汇保证金业务被叫停影响,曾在中国银行福州市中支行开户外汇保证金交易的个人投资者无不面临惨重损失,并与银行发生持久的纠纷。来自福州市台江区的个人投资者林秀钦告诉记者,从2007年底到2008年6月,她在从事个人外汇保证金交易最初的半年,赢多亏少;2008年9月底之后,从银行中止客户端新开仓功能到将其账户转移至新业务系统,她的交易一直受限制,处于“只能卖,不能买”的状态,并出现连续亏损,投入的39万多美元至今仅剩余三分之一左右。

  “我和丈夫两人曾在日本打工10多年,积蓄了一笔外汇就存在中国银行福州市中支行。2005年,我们回国后,银行业务员便不断打电话鼓动我们开办个人外汇保证金交易账户,并称"一年可赚10多万美元,远比外汇存款利息收益高"。”林秀钦说,“人心总是贪的,2007年4月,我经不起诱惑,就在中国银行福州市中支行开办了个人外汇保证金交易账户,但担心自己没有交易经验,一直不敢尝试交易,银行业务员又鼓动说"我们为你配备了专业客服人员,可以一对一地教会你"。2007年底,我才开始通过网银进行外汇买卖交易。”

  “2008年6月,银监会下发紧急通知叫停外汇保证金交易,要求"适时、及早结清交易仓位"。我们立即找到银行客服人员询问情况,得到的答复却是这项交易"仍可继续做,等北京奥运会过了,就会恢复正常"。可是,后来的交易由可以买卖变成了"只能卖不能买",最终导致我的持续亏损。”林秀钦说,“如果银行机构真是严格执行监管部门通知,就该为投资者及时清仓结算,我就不会亏损惨重。”

  “2008年6月,银监会下发的紧急通知还要求,已开办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再向新增客户提供此项业务,不得再向已从事此业务客户提供新交易(客户结清仓位交易除外)。但在2008年6月30日,中国银行福州市中支行仍然为我进行了初次建仓。这不就证实了该支行工作人员刻意隐瞒和违反监管规定吗?”另一位个人投资者黄滨滨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直到2009年9月份,中国银行福州市中支行仍在为部分个人投资者违规提供建仓服务。

  硬件软件都跟不上

  一些个人投资者在交易中经常性地遇到“想要卖出或买进时,系统却显示当前忙碌无法交易”,导致买卖不能正常开展;有时买卖稍微被延误几秒钟,损失就达几万美元甚至十几万美元。

  中国银行福州市中支行及有关监管部门婉拒记者采访,对外汇保证金交易被叫停后实际受损的个人投资者人数及金额详情只字不提。福州市中院2010年6月受理了个人投资者林爱珠诉中国银行福州市中支行外汇保证金交易纠纷一案,判决书指出,在银监会下发紧急通知时该支行的交易系统“尚不具备禁止客户新开交易的功能,只有开发客户端限制交易功能并修改生产系统才能达到既禁止客户新开交易又不影响客户结清交易仓位的效果”。

  “这表示,中国银行福州市中支行的外汇保证金交易系统硬件和软件均存在不足。”浙江大学江万龄国际经济和金融投资中心副主任景乃权说,前些年,福建、广东、浙江等沿海省份部分商业银行机构纷纷开办了外汇保证金交易,普遍出现了银行交易系统硬件和软件配套不足的现象,导致个人投资者交易频陷困境,交易风险增加。

  中国银行金融市场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高级交易员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说,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实质是投资者运用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进行外汇交易,在外汇保证金交易中,金融机构为投资者提供外汇保证金交易平台。国际市场的外汇保证金交易平台通常分柜台、网络银行、电话、客户端软件等4种,而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一般选择网银平台。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银行机构在电信、IT等基础设施方面比较落后,还无法满足外汇保证金交易所需的快速操作反应。

  林爱珠告诉记者,她和一些个人投资者在交易中经常性地遇到“想要卖出或买进时,系统却显示当前忙碌无法交易”,导致买卖不能正常开展;有时买卖稍微被延误几秒钟,损失就达几万美元甚至十几万美元。

  境外机构“坐大”地下市场

  境外机构吸引我国居民参与地下炒汇由来已久,而随着我国民间外汇储备的增长以及国内相关业务被叫停后,一些国际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等途径,加快了非法渗透入境的步伐,大肆吸金“坐大”地下汇市。

  记者在广东、福建等地调研发现,地下炒汇市场呈现如下特点:

  第一,境内外勾结敛财,手段日趋隐蔽。据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介绍,境内一些投资咨询公司,本不具有经营外汇业务的资格,但他们打着与香港、澳门、伦敦等地金融机构合作的名义开展业务,披上境外“合法”外衣后,利用一般投资者对境外金融业务不了解这一弱点,隐瞒风险。而且,在非法网络炒汇行为中,不法分子组织结构严密,且专业化趋势明显。

  第二,赌性浓厚,参与者众,赚钱者少。一位参与过境外机构炒汇的福建福清市民林华卫告诉记者,近年来,福建私人从事外汇保证金交易的以有海外经历的群体为主,多在日本开户,前5年的规模达6000人以上,目前的参与人数不少于1万人。

  外汇保证金交易最刺激投资者的是杠杆比率,2008年6月国内部分银行机构开设的外汇保证金业务杠杆比较大的达到1:30。杠杆比越大,潜藏的交易风险越大。境外机构动辄提供1:100乃至1:300的高杠杆,赌性浓厚,参与者能够赢利的不足10%。

  第三,地下炒汇规模庞大,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城市。记者粗略统计发现,至少有20家境外机构活跃在网上招揽我国内地居民参与炒汇,广州、福州、温州等地成为境外机构地下外汇交易的大本营。地下外汇规模一直以来是个难解的谜团,据福州市多位参与炒汇人士估计,福州居民在境外外汇市场的年交易总额,超过福建省内实盘外汇交易总额的2倍以上,目前规模在200亿到300亿美元左右。

  另据中国银行金融市场部高级交易员保守估计,地下炒汇市场规模远比我国银行机构合法开办的外汇市场规模要大,我国民间已知的流动外汇量有1000亿美元,其中超过一半的金额在地下汇市进出。此外,境外的一些大型外汇交易机构已成功并购了我国境内的民营外汇交易公司,抢占中国市场的势头强劲。

  专家“藏汇于民”须解决法规和监管问题

  目前,境外炒汇机构仍游离于我国的有效监管,而在客观上,境外机构所运用的科技手段和提供的服务均优于我国同类机构,这无疑对我国积极推进的“藏汇于民”举措以及发展个人外汇买卖业务产生巨大挑战。专家认为,“藏汇于民”必须解决好法规和监管问题。

  解决纠纷难寻标准

  负责审理个人投资者林爱珠诉中国银行福州市中支行外汇保证金交易纠纷一案的福州市中院法官林秀榕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截至目前,此类外汇保证金交易的纠纷案在福州市乃至国内都是鲜见的。由于国家层面的有关金融交易纠纷法规及解决机制目前仍是空白,法官断案遇到不少难处。

  林秀榕说,首先,近年来,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发展迅速,出现了外汇保证金等各种投资产品,而在国家层面上至今未出台规范和监管这些金融交易的行政法规,金融市场领域立法滞后问题突出;涉金融类交易纠纷专业性强,而相关中介性质的仲裁机构也跟不上发展需要,增加了法院审案负担;此类纠纷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一般只做案件登记,很少开展有针对性的侦查工作。

  “这些年,我们在受理了有关银行卡理财、保险业务等大量涉金融的纠纷案件时发现,金融机构内部业务人员不规范行为很多,经常导致个人出现亏损或发觉被骗后与金融机构发生冲突。在上述外汇保证金交易纠纷一案中,银行机构业务人员也有类似的不规范行为,而个人投资者避险意识又比较淡薄。”林秀榕说。

  林爱珠向记者出示了一份银行与其签订的个人保证金外汇买卖交易协议书,她指着该协议书说:“协议第17条规定,凡协议双方发生争议,未能解决的,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福建分会按照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在福州。但是,这条规定也是骗人的,我向法院起诉该银行期间,在福建省内根本就找不到所谓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福建分会。”

  有效监管遭遇难题

  厦门大学金融系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授认为,我国金融衍生交易的外汇管理目前尚没有一个系统的管理办法,相应规章制度、监管体系的建设也明显滞后,亟待建立和完善,创新还需防风险。随着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的发展,如何防范风险、规范竞争以及保障投资者利益等应成为有关监管当局重点考虑的问题。

  专家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网络经济时代信息流动宜疏不宜堵。目前,我国监管当局对包括地下炒汇市场等地下金融虽严加禁止,但网络信息技术日益发达,对其有效监管的难度大增。

  中国银行金融市场部高级交易员告诉记者,地下炒汇市场失之有效监管,还与其运用比我国国内更先进的信息技术不无关系。目前,境外大型的外汇交易商所使用的电子客户端已经很成熟,为客户提供图表信息、汇市行情分析也比较齐全。在日本和欧美国家,外汇交易已经实现了完全3G的模式,信号流畅,投资者通过手机等便捷的移动终端即可顺利完成外汇买卖业务。而我国国内银行机构与国际大型交易商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尚不能向个人和投资机构提供优良的技术服务。

  业内人士指出,除了关键的技术因素外,个人外汇投资品种匮乏等原因也制约了国内外汇业务市场的发展。据介绍,目前国内的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尚属实盘买卖交易,只有做多机制,在汇市波动有限的条件下,决定了投资者收益率较低,汇市中盈利人群比例约在40%,盈利人群中90%的年收益率低于10%。因此,一些境外的外汇经纪公司、银行看到了国内外汇市场的发展潜力和对高利润的追逐心理,利用互联网等渠道向国内投资人推介一些国内禁止的外汇交易品种,吸引了大量外汇资金流向境外,导致了大量违规操作和风险的形成。

  外汇市场需多方护航

  业内人士及专家认为,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特点决定了其不同于商业银行的传统产品,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工具,有关部门亟须加快步伐,从法规建设、从业人员管理、市场监管等方面,有序、有效地推进相关市场建设和培育,才能逐步有利于实现“藏汇于民”的目标,保障国家外汇储备和金融安全。

  首先,专家建议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由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牵头,重点就市场的法律地位、组织者和参与者的法律保障、业务品种、从业人员管理等制定管理办法和辅助性规章制度。

  浙江大学江万龄国际经济和金融投资中心副主任景乃权告诉记者,开展诸如外汇保证金业务等个人外汇买卖对国内银行的硬件和软件设施要求很高,因此金融监管部门宜牢牢管控好“三道闸”:宏观上要坚持独立自主的货币政策,把控好国家金融整体安全;中观上要在“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下,适时地调整好汇率和适度开放资本账户;微观上要继续搞活开放“外汇保证金业务”,有选择地在沿海发达地区和部分有条件的商业银行推进试点。

  其次,不少接受采访的业内人士建议,宜参考证券业从业人员的有关管理规定,引入资格考试制度,对从业人员实行资格认定制度,以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规范从业人员行为,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三,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有关官员认为,各行政、司法部门应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共同打压非法外汇业务活动的生存空间。金融、外汇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可以根据网络上的信息,顺藤摸瓜,及时查处、取缔那些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公司。另外,银行监管部门对于个人、企业开立多个账户,且资金来往频繁、数额较大的账户应适当关注和警惕。同时还应加强行政、司法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建立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最专业最权威的鞋业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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