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观察:中国输欧鞋服得慎用防霉剂
【中国鞋网-行业新闻】来自泉州检验检疫局的消息:欧盟发布政府公报,颁布(EU)No 412/2012欧委会条例,将富马酸二甲酯加入REACH法规附件17物质清单第61项,条例于6月4日正式实施,欧盟有关成员国将其无条件转化为本国法律,在全欧盟范围内限制使用富马酸二甲酯。
此举将对泉州鞋类、服装等出口产生影响,相关企业得积极做好应对措施了。
富马酸二甲酯通常被用作防潮袋在产品中起到防腐防霉的效果,常用于、鞋类、纺织品等的生产、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人体吸入、摄入或与之接触,会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造成刺激和伤害。
针对富马酸二甲酯对人体的伤害作用,2009年欧盟对欧盟市场上流通的产品或产品零件中富马酸二甲酯含量发布了为期一年的限制禁令(2009/251/EC指令),2009年—2012年1月,欧盟又三次发布指令,将该限制禁令有效期延至2013年3月15日。
根据此次欧委会(EU)No 412/2012条例规定,用于物品及物品的任一成分中的富马酸二甲酯含量不得超过0.1mg/kg,物品及物品中任一成分富马酸二甲酯含量超过0.1mg/kg不得置于市场销售。
泉州系我国鞋类、服装主要出口基地。据统计,2012年1-5月,泉州检验检疫局共检验监管各类服装8104批,1.88亿美元;鞋类9648批,3.43亿美元。为此,泉州检验检疫局将督促企业强化质量管理,加强对出口轻纺产品及其中任一成分中的富马酸二甲酯含量检测,有效确保富马酸二甲酯含量100%不超标。目前,泉州市已建成运行的国家鞋类检测中心和国家纺织品检测重点实验室,均可为出口鞋服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泉州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出口企业:高度重视该法令的最新要求,及时学习相关标准并严格遵守欧盟富马酸二甲酯指令,加强原辅材料特别是干燥剂防腐剂中相关项目的监控把关,并在设计及生产环节充分考虑DMF限量要求,以及其他存在潜在风险的各个细节,积极改进生产工艺,确保出口产品符合进口国的相关要求。
欧盟再筑产品贸易壁垒
近日,欧盟委员会出台新规:通过了一份含有222种“允许”及数万种“禁止”使用的广告用语清单,并在欧盟27个成员国生效实行。自2012年12月起,所有未被批准的食品标签用语将被禁止,这表明,欧盟在食品标签技术壁垒又添新要求,必须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
欧盟对食品标签的新要求近乎苛刻,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严禁未经证实的宣传用语。欧盟食品安全部门自2008年开始收集各国的食品标签用语,共收集了4.4万条。经过严格审核,最终只有222条食品标签被允许使用。另外,还有2000多条仍在审核中。欧盟消费者权益组织负责人表示,在标签上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承诺将远离食品。二是加强“源头管理”。欧盟规定,所有食品和饮料包装必须清楚标识脂肪、糖、盐、碳水化合物及卡路里含量;禁止厂家将人造食品随意简称,如禁止将“人造奶酪”简称为“奶酪”。对可能会引起过敏反应的物质,需要特别强调。而能量饮料等含咖啡因食品,需贴上对孕妇和儿童的警示。所有新鲜肉制品还必须标上产地标签,而此前仅有鲜牛肉需标上产地标签。三是落实“召回制度”的标识。所有食品标签都将具备食品身份证的特征,比如每个鸡蛋上都有三部分字符组成的编码,分别代表母鸡的饲养方式、出产国和饲养场地。对于不安全食品,欧盟和成员国都将第一时间预警、召回,并对这些生产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2012年1—5月,泉州检验检疫局共检验监管输欧食品171批,货值1127.44万美元,涉及15家企业227份次食品标签,主要涉及工艺糖果、冷冻预包装水产品、糖姜、白米醋、调味料、巧克力、口香糖等产品。小标签可折射食品大问题,因标签使用不当轻者可能延长通关时间,耽误销售,重者可造成货物扣留退运,损失难以估计。为此,泉州检验检疫局已及时向相关出口企业通报欧盟食品标签新规定,加强出口食品标签审核,指导企业加强与客户的沟通,确保标签符合欧盟标准,规避出口风险。同时,泉州检验检疫局提醒出口食品企业:要及时熟知这些严格的欧盟食品标签规定,及时与欧盟客户在标签内容上进行沟通,加强对标签审查,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标注,避免因为小标签而影响通关。(中国鞋网-最权威最专业的鞋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