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鞋厂工人“胶水中毒”或获赔25万
【中国鞋网-国内动态】今年2月,广州市安监局曾通报自去年9月以来,广州共发现38例患者疑似胶水中毒事件,其中大部分是鞋厂工人,16岁少年李嘉俊就是其中之一,因鞋厂老板未及时支付医药费,他将老板告上法庭。昨日荔湾法院一审作出宣判,李嘉俊获赔共计25.7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从2010年7月至2011年12月29日,李嘉俊在荔湾区沙角街洪日鞋厂底部车间从事掹鞋工作,工作中主要接触黄胶、硬铮水等。在该鞋厂工作期间,其未与鞋厂签订劳动合同。2011年12月29日晚,李嘉俊在加班工作时晕倒在地,四肢抽搐,不能说话,被送往广州市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治疗,该医院诊断为中毒性脑病。后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诊断结论:职业性急性重度1,2-二氯乙烷中毒。后广东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经鉴定,作出维持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的结论。
因李嘉俊在洪日鞋厂突然发病,公安机关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为由立案侦查,鞋厂老板何某在被逮捕,后获取保候审。法院确认李嘉俊在洪日鞋厂工作期间,导致1,2-二氯乙烷中毒。法院认为,洪日鞋厂自2002年开办以来,一直未能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属非法用工单位,对洪日鞋厂的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荔湾法院一审认为,工厂应承担支付李嘉俊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的责任,各项费用累计25.7万元。
鞋厂老板何某在庭审时辩称李嘉俊在工作中不接触二氯乙烷,对鉴定结果提出质疑。何某当庭表示要上诉。(中国鞋网-最权威最专业的鞋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