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315:打折运动鞋商品该不该三包?
【中国鞋网-消费市场】近日,市民刘先生在某商场买了一双能不能修或者退呢?
刘先生找到了商场售货员进行交涉,售货员告诉他这款耐克运动鞋原价820元,由于商场搞节庆折扣活动,满200元减70元,折后这双鞋应是540元,现在这款鞋我们又调回820元一双了。当时我们已告知消费者折扣所售运动鞋不在三包范围之内,于是劝刘先生自己回去修修。
刘先生觉得花540元买的才穿了十几天就开胶,商场既不修又不换,心里实在窝囊,于是就向芝罘区消协投诉,申请维权。
芝罘区消协通过刘先生提供的购鞋票据及到商场了解的情况,证明该商场举办了运动鞋折扣活动,刘先生也认可,当时商场的活动现场售货员告诉了前来购买的消费者,打折商品不在三包范围之内。
当工作人员问及商场打折鞋类是否履行三包的依据时,该专柜负责人说,国庆运动鞋打折多少、是否实行三包是由供货商给我们通知说明,我们只按照通知要求办理,至于为什么不履行三包规定,你们可找供货商联系。
调解工作人员又问道商场打折的这批运动鞋,销售时是否标明是有质量瑕疵的“处理品”或“等外品”。该负责人说这批鞋全是合格产品。这时,消协工作人员认真的为该鞋类专柜的负责人讲解了《山东省皮革制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试行)相关规定,最终商场为消费者办理了换货处理。
315消费须知:
依据《山东省皮革制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一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质量问题或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同等价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八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履行三包,但可以实行收费修理:(一)消费者因穿着、使用、保养不当造成损坏的;(二)无有效发票或有效凭证的;(三)三包信誉卡上标明的型号与修理产品的型号不符合或者涂改的;(四)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五)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六)标明“处理品”、“等外品”的。依据以上规定,鞋类专柜的负责人,明白了打折商品不能免除三包责任。(中国鞋网-最权威最专业的鞋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