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手机站

微博 |

我的商务中心

中鞋网,国内垂直鞋类B2B优秀门户网站 - 中鞋网 客服经理 | 陈经理 钟经理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政策法规 > 福州出台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办法力推产业发展

福州出台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办法力推产业发展

2013-09-25 09:13:07 来源:中国鞋网/工人日报 中国鞋网 http://shoes.efef.com.cn/
      【中国鞋网-行业政策法规】“年交易额达到3亿元,注册收费会员企业不少于1000户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被授予国家级、省级的电子商务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日前福州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从宏观上引导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办法》提出,对引进的海内外电子商务知名专家、行业领军人才、高级技术人才,可享受创业、教育、医疗、投融资担保以及个人住房、子女入学、学术研修津贴补助等优惠政策。鼓励做出龙头企业,其中,鼓励企业申请省级或者国家级认定是主要手段。

  电子商务园区将是未来的发展重点。对此,《办法》提出,对利用旧的标准厂房、商务楼宇进行提升改造,或新建电子商务园区(基地),并用于电子商务企业租赁使用的,单个工程项目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具备电子商务企业运营所需的配套服务设施,吸纳电子商务企业数达到30家以上且入驻面积超过80%,注册到资达3亿元,实际运行一年以上,按照其工程实际投入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此外,对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到福州建业总部或区域总部(运营中心)并将注册、纳税地迁入福州,其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纳税地方留成部分达1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助。对台湾地区投资者到福州建立企业总部或区域运营中心并将注册、纳税地迁入福州的,其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年纳税地方留成达5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补助。对在福州建立第三方支付总部、两岸跨境支付总部并将注册、纳税地迁入福州从事国内网络支付、跨境结算与境内外银行卡收单业务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企业,且日均资金流量不低于300万元的,给予300万元奖励。(中国鞋网-最权威最专业的鞋业资讯中心。合作媒体: 

在线咨询

姓名
电话
留言

快捷留言

  • 请问我所在的地方有加盟商吗?
  • 我想了解加盟费用和细则。
  • 留下邮箱,请将资料发给我谢谢!
  • 我对加盟有兴趣,请迅速联系我!
  • 我想了解贵品牌的加盟流程,请与我联系!
  • 请问投资所需要的费用有哪些!
中国鞋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第一时间与我们联系,谢谢!也欢迎各企业投稿,投稿请Email至:403138580@qq.com
我要评论:(已有0条评论,共0人参与)
你好,请你先登录或者注册!!! 登录 注册 匿名
  • 验证码:
推荐新闻
热门鞋业专区
品牌要闻
品牌推荐
热度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