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新政实施 所有业务纳入监管
【中国鞋网-电商频道】“今后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从事跨境电商业务,都必须纳入海关的监管范畴。”泉州海关相关人士说,7月28日,海关总署发布第56号文——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公告自8月1日起施行。
内容涉及5个方面规定:一、不论是个人还是电子商务企业做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都必须接受海关监管,企业必须在海关注册登记;二、交易、支付、仓储、和物流等数据必须传送到电子商务通关管理平台;三、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信息必须先向海关备案,还必须有海关商品编码及物品8位税号;四、进出海关监管场所的电子商务货物、物品总单和明细单等数据应向海关传送,并接受海关查验;五、电子商务企业应按月将《货物清单》汇总形成《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据悉,晋江的陆地港和出口加工区已先后获批成为跨境电子商务试点服务单位,陆地港的电子商务项目(国际快件中心)已实质启动建设,并即将完工。相关人士透露,接下来将争取将泉州市列入全省四个跨境电子商务试点之一。(中国鞋网-最权威最专业的鞋业资讯中心。合作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