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陈埭鞋厂老板逃匿 拒付工资终被抓
【网-要闻分析】欠下92名工人87多万元工资,晋江陈埭一厂老板丁某不是积极应对,而是自作聪明地事先转移名下财产后逃匿,最终,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丁某还是被判了刑。
近日,晋江法院依法审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丁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据了解,现年53岁的丁某为陈埭花厅口村人,从27岁起开始经营至今。2014年其经营的鞋厂开始出现经营困难的局面。面对发不出工资的困境,丁某赶紧将其名下的两处房产过户到其尚未办理结婚证的二儿媳名下,还将一批成品鞋转移到了其女婿家中。企图以转移财产和逃匿的方式逃避支付工资的义务。
2014年11月18日,晋江治安大队接到劳动保障部门移送的丁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的线索,随即立案侦查,展开调查取证。2015年1月12日,晋江警方经过艰苦侦查,掌握到丁某藏匿在南安市梅山镇某村庄的一处民宅内。当晚23时许,警方调集了10余名警力对该处民宅实施包围,随后在二楼将犯罪嫌疑人丁某抓获。经审查,丁某对其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当时丁某以到外省收账为由弃厂而逃后就立即将手机换掉,后来就藏匿在南安梅山镇其朋友的这处民宅,直到被警方抓获。
经审理查明,2014年2月起,丁某经营的鞋厂陆续拖欠92名工人的工资共计人民币87余万元,2014年10月18日,丁某开始逃匿。2014年11月3日,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留置、布告送达的方式责令该公司支付工人工资,但该公司逾期仍未支付。后经变卖该公司相关资产得款21万元,陈埭镇政府及丁某亲友分别垫资人民币56余万、10万元,共支付工人工资87余万元。2015年1月20日,丁某的亲属筹资归还陈埭镇政府代垫的56余万。
法院经审理认为,丁某作为陈埭镇某公司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以逃匿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丁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在晋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前已付清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
行业观察员亦兰:说不上高兴,更多的是心寒。在这个行业打滚的人都知道鞋业如今的现状,有的人选择逃避保全自己,有的人迎难而上,在艰难转型之中,保全大家。孰是孰非,一目了然;谁胜谁败,终有定论!(网-最权威最专业的鞋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