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几年的商标案有新动向 乔丹体育起诉“耐克”
【-品牌资讯】3月8日,晋江法院知识产权庭公开开庭审理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体育”)诉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商业(中国)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耐克体育”“耐克商业”)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庭审现场,原被告双方围绕“被告擅自将原告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具有很高市场知名度和识别度的‘乔丹’相关标识(包括乔丹官网、乔丹篮球鞋、乔丹服装等)作为关键词用于推广、销售其‘运动鞋商品’的百度竞价排名广告是否侵犯原告的‘乔丹”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告的前述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等争议焦点进行激烈辩论。
乔丹体育独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乔丹体育享有“乔丹”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号权、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权。早在2002年,原告的“乔丹”牌运动鞋就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知名商品。涉案的“乔丹”商标都是已经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在内的各级司法机关通过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合法有效的注册商标。而“耐克体育”“耐克商业”及案外人迈克尔·乔丹均自认从来没有在鞋类等商品上使用过“乔丹”商标,对“乔丹”标识不享有商标权,同时,“竞价排名”属于广告,购买、设置关键词进行“竞价排名”属于“在商业中使用商标”。
乔丹体育表示,在此次案件中,被告擅自将原告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具有很高市场知名度和识别度的“乔丹”标识用于推广、销售其运动鞋商品的广告(竞价排名)中,属于在相同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原告损失及合理支出30万元。
对此,“耐克体育”“耐克商业”在庭审现场回应称,被告没有把乔丹篮球鞋等相关标识用于其官网,只是后台关键词,因此不构成商标侵权,其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此案并未当场宣判,中国体育用品网将继续关注此事的后续进展。
更多精彩内容,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 上一篇:服装发展势头都很迅猛 安踏李宁业绩创新高
- 下一篇:蔡崇信豪赌估值30亿欧元的脏脏鞋

- CURRY 12 "WHAT THE BAY" 鸳鸯配色发布,致敬湾区传奇与全明星荣耀
- 耐克全新品牌宣传片《不争辩,只争胜》,致敬女性运动员和运动的力量
- 奥康情人节礼物已送达!
- On 昂跑推出 Cloudsurfer 家族革新之作 Cloudsurfer 2 训练型跑鞋
- 高蒂女鞋GAODI情人节特辑 | 以鞋为礼,步步生爱
- 诺贝达女鞋ROBERTA DI CAMERINO来点水钻高端局
- 迪欧摩尼
- 法洛蕾
- 斯米尔
- Charles&Keith
- 骆驼服饰
- 啄木鸟包包
- 康莉
- 金狐狸包包
- 老鞋匠
- 唯聚时代
- 德尼尔森
- 莱斯佩斯
- 花椒星球
- 红蜻蜓童鞋
- 意尔康
- 途漾潮鞋
- 康奈
- 四季熊童鞋
- 沙驰
- 牧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