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商新手法对鞋类抽检惩罚
中国鞋网9月7日讯,从“手枪点射”到“机枪扫射”,广东工商部门创新商品抽检处罚方法
一件不合格 同款“一锅端”(经济聚焦)
广东省工商局近日公布了近期对市场上商品质量的监测结果,工商部门在广州、河源、梅州、惠州、阳江等5市抽查了34家鞋类专卖店、超市、批发市场销售的120种鞋类商品,发现不合格商品77种,而与往常抽检不同的是,工商部门要求下架的不再局限于这77个样品的同生产批次商品,而是同款式所有批次商品。
据悉,此抽检处罚新法在国内尚属首次。广东省工商部门表示,处罚由点变面,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威慑力也骤增;而消费者表示,这是将查处不合格商品由原来的“手枪点射”提升到了“机枪扫射”。广东工商部门拟将此新法扩大到适用此法的多数商品的日常抽检中。
仅处理“同批次商品”,查处容易走样
在本次商品的抽检中,针对不合格商品,工商部门无需再用长串文字注明不合格鞋商品的生产日期、码数,以及区别于其他批次商品的种种信息。此次监测发现两种鞋的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超标,不合格名单上就直接列出:标称“蜘蛛王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蜘蛛王”牌DL2073—38型号男鞋,以及标称“浙江澳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澳伦”牌11138294型号休闲鞋严重不合格。据此,商场超市下架、企业召回,工商执法检查时,不再瞄准某个生产批次,而是无论生产日期、无论码数将同一款鞋“一锅端”。
“以往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存在实用率低、可操作性弱、随机性大的问题,工商机关在抽样前对产品分布状况和企业信用状况不了解,难以有针对性地抽查可能存在问题的产品。”广东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副处长陈业怀介绍,此新法在很多人看来很“严厉”,但广东对此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过去广东对不合格商品的查处,也是限于对“同批次商品”的处理,但一个厂家生产同批次的不合格产品,进入流通渠道后,分布在成千上万个销售终端,工商执法人员难以一一追查;同时老百姓只认识同型号商品,根本无法区分商品的批次,“同批次商品下架”的处罚方式在流通领域很容易走样,不合格商品仍可顶风在市场上流通。
“农资”运用此法合格率已经上升到86%
广东省工商部门表示,早在3年前,工商部门就将“一款商品不合格同款商品均下架”的工作思路运用到广东省农药、化肥等农资的专项监管当中,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前些年,广东的农资市场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正规企业的合格产品被山寨企业的廉价不合格产品逼得处境艰难。
在新的监管措施下,已有20多家被查出有不合格产品的农资生产企业自行停产整顿,往年监测不合格的商品,除部分已经整改申报重新上市外,其他的基本未在市场出现。2006年,广东省化肥、农药整体抽查合格率只有56%,到2009年,抽查合格率已经上升到86%;芭田、拉多美等质量、技术领先的农资龙头企业,所占市场份额逐年扩大。
芭田股份(13.75,-0.54,-3.78%)副总经理张志新表示,广东省工商部门采用抽检新法,对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是沉重打击,对坚持合法生产的企业是保护,但归根到底,是对广大农民的保护,对广大消费者的保护,对保护正当市场竞争,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被查处企业想“复活”必须过三关
有人说,采取新的抽检方式,工商执法人员的工作简单了。但工商部门认为,过去发现一批不合格商品查扣一批,发现不了就不查扣,而现在发现一个商品不合格,下架一类商品,这要求工作更加细化,对不合格商品打击更加有力。
工商人员表示,过去被查处的企业关心的问题是怎样才能将查扣的商品“放行”;现在被查处的企业最关心的问题是,整改后怎样才能让合格产品重新上架,恢复正常的流通。
陈业怀表示,被查处企业想“复活”必须经过三关:首先要在工商执法人员的监督下,清理掉市场上不合格的产品;其次将企业整改措施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提供给工商部门;还要由法定检测部门抽检其整改的产品是否合格,凭检验报告恢复市场流通。
加强对流通领域不合格产品的监控,仅仅依靠工商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发动群众,让群众来监督是其最有效的途径。为此广东工商部门专门设奖鼓励市民举报缺陷商品,消费者可以根据广东省工商局发布的不合格商品名单,若在广东省内有发现不合格商品仍在销售,可拨打12315热线或者登录广东红盾信息网向工商部门举报,经工商部门查处后,举报人可按规定获得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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