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鞋踏袜
穿鞋踏袜这句话,是广州人挂在嘴边的常言,意思好懂,但它的深层意义和社会内容,却不是人人都了解的。原来广州人分辨贫富高下的标准,不仅在衣着上,而重点尤在脚上,从你是否穿鞋踏袜来分别贫富良贱,这不是有点奇怪么?
过去有句形容有钱人家孩子的话,叫做“官仔骨骨,穿鞋踏袜”。官仔是对有钱人家孩子的称谓,骨就是粤语“骨子”的缩略,意思是雅致、精美,换成今天的通行说法颇近似“有形有款”的意思。这就可见穿鞋踏袜在人们眼中的重要性了。
广州因为天气潮湿炎热,一般从事体力劳动和农业生产的人,都是赤脚的,一来鞋袜费用不菲,能省则省。二来在风雨频繁的广州,赤脚更便于劳动操作。大户人家干粗活的女仆,也是赤脚的,当主人带同她们出外送礼时,她们便挑着礼盒,怀里揣着一双鞋子前往。到了受礼人家门口,才把鞋子穿上入内,送完礼后,就在人家门口脱掉鞋子揣上,依然赤脚回来。
有钱人在私室可以着屐,图的是凉爽随意,但出到大厅坐立则仍是穿鞋踏袜的。清代梁松年《梦轩笔谈》对此有清楚描述,他说:“今羊城仕宦与富商巨贾、纨绔子弟,多有自少而壮、而老,未尝一日不着袜者。”可见穿鞋踏袜在他们的生活中是何等平常,又何等重要了。
曾有这样一个传说:清代新会外海乡富人陈焯之,是位监生,当过小京官,后来迁居广州。他曾以巨资独力翻刻《二十四史》,成为广东的文化盛事。据说他有一次与广东巨富、十三行行商潘、卢、伍、叶四姓的后人宴叙,席间各述财富状况。轮到陈焯之,他说:“我的家产万万比不上在座诸君,但我家自从元代由福建迁来广东后,到我为止共十八代,庆幸的是家境从未下跌过,亦无一代不穿鞋踏袜的。于是满座都赞叹说:这样长期保持富裕稳定的家族,真是前所未有,佩服佩服。
穿鞋踏袜也成为财富的象征,恐怕是别处所无而为广州独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