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欠薪逃匿最高面临七年刑期
2011-12-30 09:10:25 来源:深圳商报 中国鞋网 http://shoes.efef.com.cn/
【-滚动快讯】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获悉,我市重拳打击欠薪,拖欠员工工资的企业和老板将付出沉重成本和代价,除了要支付所欠员工的薪水,还要加付赔偿金,还可能面临最高5万元的罚款,欠薪逃匿者可能面临最高7年刑期。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支付员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克扣或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的;以实物等非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的等情形,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权威最专业的鞋业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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