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鞋网带您聚焦2012消费维权新走向
【-行业新闻】你遇到过消费问题或者购物陷阱么?你选择了维权还是忍气吞声?维权路上,你是否遇到过困难或曲折?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维权日即将到来,本期中国鞋网将聚焦普通消费者的维权之路,并为您解读2012年消费者的投诉热点和维权新走向。
消费者
嫌麻烦没证据 他们放弃维权
商家答应的事没有做到,或者购买的商品质量出现问题,当遇到这些消费问题时,不少人放弃了维权,选择忍气吞声。近日,记者采访了眉山城区数位市民,了解到他们放弃维权的种种原因:损失金额不大、没凭证、怕麻烦……
今年1月,刘小姐在环湖路上一家鞋店花99元钱购买了一双,商家承诺一个星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包退,三个月内出现断底脱胶现象包换。
穿了20多天后,刘女士发现鞋底出现一条细缝。家人建议她找商家退换,但刘小姐放弃了,“没有任何有效凭证,商家凭什么相信这双鞋子是在他那儿买的?而且我很忙,实在不想因为一双鞋子耽误了工作。”
记者还了解到,在当下流行的网购中,买卖双方通过网络进行沟通交易。发生消费纠纷时,聊天、汇款记录等信息并很难像实体店开具的发票那样有说服力,卖方的姓名、详细地址等信息也很难查证核实。即便有发票,知道卖家的相关信息,但买卖双方不在同一个城市,消费者要想维权依然很难,主动放弃维权的人不在少数。
消费者
维权路挺艰难 他们有点“头痛”
近几年的消费调查显示,网购消费成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又一大“领域”。快递成慢递、商品质量与网店宣传不符……面对此类遭遇,不少消费者选择了维权,但他们在维权路上,又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呢?
去年9月,市民蒋女士网购了两件衣服,并与商家约定选用某快递公司的服务。按规定,快递派件员应将邮件派送到收件人手中并由本人签收。然而,蒋女士一直没等到快递派件员的电话。后来她打电话询问才得知,派件员将邮件送到了小区物管办公室。
蒋女士认为,该快递公司派件员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侵害了她作为消费者应享有的合法权益,于是致电派件员要求其承认错误并道歉。但派件员不但不道歉,反而回骂。
蒋女士很气愤,决定向相关部门投诉。当听说快递业归邮政部门管理后,蒋女士辗转拨打了10多个电话,但依然未能找到受理投诉部门的联系电话。无奈之下,蒋女士拨通了该快递公司总部的投诉电话,工作人员表示将在调查处理后,尽快将处理结果反馈给蒋女士。但至今,蒋女士并未接到过来自于该快递公司的任何反馈电话。
市民陈先生网购维权也遇到问题。不久前,陈先生在网上购买了一套墙贴,但收到货一看,墙贴的颜色与他购买的不一致,而且存在一些瑕疵。他要求退款,但卖家坚持认为商品的颜色和质量没有问题,拒绝退款。为了维权,陈先生拨通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工作人员要求他提供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消费记录等。陈先生很少网购,没有保存聊天记录的意识,手里除了一张汇款凭证外没有其他证据。最终,因为证据不足,陈先生的维权之路也以失败告终。
记者了解到,多位市民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出现不知道该找谁投诉,维权证据不足等情况,加上维权所需时间较长,耗费人力、物力等,这让不少消费者的维权路以失败告终。
部门
市民应理智消费 勇于维权
针对各种消费投诉,日前,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在日常的消费购物中,应警惕虚假广告,理智消费,一旦权益受到侵害就应该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
该负责人指出,现在虚假广告不少,消费者要理智消费,到具备资质、售后有保障的商店购物。购买商品时一定要索要发票,并保管好三包凭证等票证,商品维修时,要督促商家按“三包”规定填写维修记录,并保管好维修记录,以免发生消费纠纷时难以维权。
此外,该负责人还建议,一旦碰到突发性产品责任事故如啤酒瓶、汽水瓶、压力锅、彩电爆炸或使用燃气热水器伤人等,应在采取抢救措施的同时,保护好现场,并尽快请有关人员到现场勘察,获取尽可能多的证据,以便成功维权。
关注
维权新走向 网购成热点
近日记者从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获悉,2011年全市12315系统共处理各类信息2414件,比上年同期减少8.9%。其中申诉910件,受理咨询140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8.5万元。
在这些数据的背后,记者发现,除了一些“传统”的消费投诉热点,网购、快递和食品安全的问题成了新的消费投诉、咨询增长点。
商家
小问题多协商
希望双方互体谅
在消费者为是否维权纠结,或者在维权路上执着前行时,商家们也关注着消费者的维权行为。面对消费者的投诉或者维权行为,商家又怎么看?近日,记者走访了眉山城区多家商铺。
看法一
有点烦 小问题都要被投诉
“很多时候都是些很小的问题,买主动不动就大吵大闹地要退货,遇到这种消费者是最让人头疼的,其实他们和我们好好协商,小问题是可以解决的。”说起遇到消费者投诉时如何处理,商业街某品牌服装店老板王女士发表了看法。她表示,遇到消费者投诉时很难处理妥当,特别是遇到一些比较“难缠”的消费者。王女士说:“其实我们在销售每一件服装的时候都会让消费者试穿衣服,他们觉得满意才购买。对于一些有特别要求的衣服,比如必须干洗,我们还会提醒消费者注意。”王女士认为,很多时候,是由于消费者购物后不关注注意事项导致出现问题而上门投诉。
“去年3月,一位姓郭的女士买了套衣服,因洗涤方式不对,导致衣服缩水,她找到我们硬说衣服有质量问题。”王女士说,她希望买卖双方能相互体谅,消费者因人为原因造成的问题,不要把责任推到商家头上。
看法二
看情况 曾遭“黑手机”退货
“如果是我们销售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我们必须承担责任;如果是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或根本不是我们售卖的产品,我们不负任何负责。”红星路某手机店老板李先生对记者说,如果有消费者因手机售后问题找到店里,他们会先了解情况,如确有必要,再送手机到维修点检测,如果检测结果确实是手机质量的问题,他们会给消费者调换或是退货。
“但如果是消费者人为损坏,就需要消费者自己负责。去年,还曾发生过一位消费者拿着在地摊上买的"黑手机"到店里来要求退货的情况,像这种我们是坚决不予理会的。” 李先生说。
看法三
积极面对 有投诉服务得改进
“让顾客满意是我们服务的宗旨。遇到顾客投诉,我们就不要怕麻烦,也不应该回避问题。”城区杭州路北段某饭店李经理说,他们会积极面对消费者的投诉和尽快解决问题。他认为,如果遇到顾客投诉,说明饭店的服务还存在不足,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遇到顾客投诉,我们会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让顾客满意。”
【短评】
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虽然每年的主题不一样,但目的都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要保护消费者权益,消费者不仅责无旁贷,更需主动出击,不断加强学习,增强鉴别能力和消费维权意识,在消费行为发生之初,就主动保护自身权益,这是最快、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方法。
但光靠消费者的努力还远远不够,还需要加强维权体制建设,需要相关部门加强执法检查和查处的力度,在消费行为发生前或发生时尽量避免侵害消费者权益现象的出现,当侵权行为发生后,能及时快速帮助消费者维权。
保护消费者权益不仅是消费者个人的事,也不仅是相关部门的责任,而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创造出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 (-最专业最权威的鞋业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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