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价凉鞋脱胶 商家拒绝“三包”
【中国鞋网-消费市场】“商家在质量上出了问题,事后竟然不予退换,怎么办?”前不久,市民沈女士在县城一家鞋店购买了一双特价,半个月时间竟然坏了两次,第一次找商家退换时态度还不错,可第二次出现问题后,商家就直接拒绝了她的要求。
半个月前,沈女士在龙津路上某鞋店买了一双凉鞋,谁知才几天时间,其中的一只凉鞋就脱胶了。于是,沈女士找到商家反映情况,商家表示前段时间雨水多,鞋子泡水易脱胶,属正常现象,并非质量问题,并提出免费修理。由于鞋子脱胶范围并不大,沈女士便同意了。
可一周后,鞋子再次出现了问题,几乎是半只鞋底都脱了胶。无奈之下,沈女士再次找到商家要求退换,但遭到了拒绝。商家称改鞋款为季末清仓商品,选购后的凉鞋只包修不包换。双方就此发生纠纷。
究竟产品在出现多次问题后,消费者是否有权利要求退换呢?昨日,记者就此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12315”进行咨询,工作人员介绍,的“三包”是按照价位划分期限,单价在50-100元(不包含100元)的为30天,100-300元(不包含300元)的为90天,300元及300元以上的为120天。根据相关规定,鞋类商品的“三包”期限自开具购货凭证之日起计算,7天内出现质量问题、严重脱胶等问题的包退换,15天之内出现质量问题、严重脱胶等问题的包换包修。
最终,经过双方协调,商家同意沈女士换购同价位的其他款式的凉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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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不享受“三包”?
商家标明鞋子是处理品,并已作说明是不予退换的,还有凭证内容与商品实物标志不符或被涂改的;未按商品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人为损坏的;超过“三包”有效期限的;消费者私自修理过的;运动鞋穿着后出现鞋面弯曲部位喷涂层脱落、露出底色的;定制鞋类;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有以上情形的鞋都不在“三包”之内”。(中国鞋网-最权威最专业的鞋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