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太狼”童鞋卡通选用面临司法纠纷
【中国鞋网-滚动快讯】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热播,一些商家为了让产品热销,擅自将“喜羊羊”、“灰太狼”等的卡通形象印到产品上,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已构成侵权。昨天,一起因超市销售印有“灰太狼”卡通图像的童鞋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在法院开庭审理。
此案的原告上海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过“喜羊羊与灰太狼”卡通造型著作权人的合法授权,在合同期限内享有卡通形象版权的专有使用权。这种专有使用权包括了将卡通形象复制、改编、发行于所有商品上。然而该公司在市场调查过程中,发现某超市内正在销售的童鞋产品上擅自使用了“灰太狼”卡通形象美术作品,侵犯了该作品的发行权和复制权,便将被告告到法院。
被告超市在庭上辩解说,它销售的童鞋具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在《进货合同》中供货商也对知识产权进行担保,一旦因产品涉及侵犯知识产权所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供货方公司承担,而且超市方在收到诉状后,立即对童鞋作了退货处理,所以超市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灰太狼”是热播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的主要卡通形象,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被告作为一家大型超市在购进涉案童鞋时,应当注意到“灰太狼”这一著名卡通形象,并对供应商使用该形象是否经过权利人许可负有合理审查义务。被告仅凭购销合同,不能证明其尽到了合理审查义务,所以超市的辩解不能成立。法院最终认定,超市未经权利人许可,向公众出售印制有“灰太狼”卡通形象的商品,侵犯了“灰太狼”卡通形象美术作品的发行权,应当立即停止侵权并承担赔偿责任。(中国鞋网-最权威最专业的鞋业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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